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服務指南
一、辦理依據
《阜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阜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阜政辦〔2012〕46號)
(1) 待遇時限。城鎮居民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后,從繳費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為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期。新入學的學生從參保登記之日開始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延長期參保的城鎮居民從繳費的次月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2)支付范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建個人賬戶。醫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參保居符合規定的住院、大病、門診特(慢)病及普通門診等醫療費用。
(3) 待遇水平。參保居民住院醫療費用由個人和醫療保險基金按照規定共同負擔。
二、承辦機構
阜陽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三、服務對象
阜陽市參加居民醫保的大學生
四、申請條件
參保大學生患病轉校外診治
五、申報資料
學校醫保辦填寫齊全的《阜陽市大學生醫保醫療費用審批表》、《阜陽市大學生醫療保險校外轉診治療審批表》、《大學生住院治療回訪情況表》;住院發票;醫療費用清單;出院小結。有學生身份證號碼及手機號碼的學生名單匯總表。
六、服務流程
學校醫保辦統一申報,窗口服務人員對資料進行初審,資料齊全的,出具《受理通知書》,結算人員計算報銷費用,經三級審核后將醫療費用統一支付。
七、辦理時限
受理后15個工作日。
八、收費依據及標準
無
九、咨詢方式
市醫保中心城鎮居民科0558-229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