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什么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對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02、滁州市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2019年6月17日市政府第3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滁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執行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和大病保險待遇政策,明確基金支付范圍、年度報銷總額、住院醫療待遇、門診醫療待遇等。
本辦法自2019年7月1日起試行,同時廢止了滁政〔2017〕79號文件。
03、參保對象有哪些?
具有本市戶籍且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城鄉居民,均應依法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非本市戶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證的城鄉居民以及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全日制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校的在冊學生和托幼機構的在園幼兒(以下統稱在校學生),也應依法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本市范圍內城鄉居民不得重復參保、不得重復享受醫保待遇。
04、個人繳費標準是多少?
城鄉居民每年按照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繳費。每年根據國家和省級文件要求,執行全省統一的繳費標準。
05、特殊人員繳費標準是多少?
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孤兒、重度殘疾人和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等特殊人群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城鄉醫療救助資金代繳,由縣(市、區)財政部門會同民政、殘聯、扶貧等部門落實;其他救助對象由縣(市、區)根據財力給予適當補助。
06、什么時間開始辦理?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按年繳費制度,參保居民應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足額繳納下一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集中參保繳費期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時間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07、如何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居民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公共服務中心)負責參保信息采集、材料初審、代收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工作。
未參保的在校大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由所在學校負責參保信息采集、代收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等。
08、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參保費用的,如何辦理補繳及何時享受待遇?
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的,從繳費之日起6個月后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09、住院時,起付標準、報銷比例、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1、參保人員住院治療時,起付標準為:市內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起付線200元、市內二級和縣級醫療機構起付線500元、市內三級(市屬)醫療機構700元、市內三級(省屬)醫療機構1000元。
2、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在起付線以上的部分,市內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市內二級和縣級醫療機構、市內三級(市屬)醫療機構、市內三級(省屬)醫療機構報銷比例分別為85%、80%、70%、65%。
3、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
對普通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藥費用實行保底報銷,保底報銷比例省內醫療機構45%,省外醫療機構40%。
10、轉診到市外住院時,起付標準、報銷比例是多少?
參保的城鄉居民確因病情需要及本市定點醫院診療水平所限,必須轉診、轉院的,應辦理轉診、轉院手續。到省內市外住院治療的,按照市內醫療機構類別起付線增加1倍,報銷比例降低10個百分點。到省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起付線按當次住院總費用20%計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計算,最高不超過10000元),報銷比例55%。其中,參保人員在南京市異地聯網結算平臺內三級醫院住院的,起付線按2000元執行,報銷比例為55%。未經轉診到市外住院治療的,報銷比例(含保底報銷)再降低10個百分點。
11、特殊人員住院時有沒有政策優惠?
有。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住院補償,不設起付線。重度殘疾人(享受殘疾人補助的人員)、重點優撫對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住院補償,免除參保年度內首次住院起付線。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腦癱康復等患者需要分療程間段多次住院的特殊病患者,參保年度內只設一次起付線。
12、普通門診醫療保險如何報銷?
實行門診統籌總額預算管理,僅限于在鄉鎮一級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的門診費用報銷。不設起付線,可報銷費用報銷比例為55%,單次封頂30元(鄉鎮和社區級)、20元(村級),每日限報2次,年度封頂150元/人。
13、普通慢性病門診醫療保險如何報銷?
限于一級以上醫療機構(含一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與鑒定疾病相關的門診費用報銷。起付線為150元,可報銷費用報銷比例為65%,年度封頂5000元。
14、特殊慢性病門診醫療保險如何報銷?
在一級以上(含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特殊慢性病門診政策范圍內醫藥費用按當次就診醫療機構普通住院政策報銷,年度內計算一次起付線500元。
15、殘疾人員安裝器具有補助嗎?
有。殘疾人假肢、助聽器。符合省殘聯等4部門《關于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殘疾人裝配輔助器具給予補助的意見》(皖殘聯〔2009〕4號)規定的殘疾人,憑定點裝配機構輔助器具裝配單及發票回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報銷。報銷比例調整為50%(不設起付線),單次報銷限額調整為:每具大腿假肢1700元,每具小腿假肢800元,7周歲以下兒童每只助聽器3500元。
16、大病保險需要另交“大病保險”保費嗎?起付線是多少?有“封頂線”嗎?報銷比例是多少?
1、不需要。大病保險所需資金每年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中劃入,參保人個人不用繳費。
2、大病保險起付線1.5萬元。
3、參保居民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1.5萬元(不含起付線)的部分給予適度補償,分段累計報銷,起付線以上至5萬元按60%、5-10萬元按65%、10-20萬元按75%、20萬元以上按80%,上不封頂。
17、意外傷害門診費用的支付對象和支付標準是什么?
意外傷害門診費用只針對在校學生發生的無責任人的意外傷害事故。其門診醫療費用超過50元以上部分,醫療保險基金按60%支付,每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
18、意外傷害住院費用支付標準是多少?
意外傷害住院醫藥費用中的可報銷費用的起付線以上部分,按40%的比例給予補償,年度封頂30000元,不實行保底報銷政策,住院費用不納入大病保險范疇。
19、參保居民生育補助標準是多少?
對于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參保的育齡婦女生育費用,定額補助1000元,產后并發癥和合并癥的可報銷費用1萬元以下的按40%比例補償,1萬元以上的按同級醫療機構疾病住院補償執行。
20、參保登記時間截止后出生的新生兒如何參保?
新生兒實行“落地”參保,新生兒監護人應當在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憑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公共服務中心)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參保后可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