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政〔2016〕113號),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制定《安徽省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方案(試行)》。
大病保險
一個保險年度內,參保人員負擔的合規醫藥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大病保險基金分費用段按比例報銷。
1--起付線
一個保險年度計1次起付線,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2萬元,具體由各市根據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
2--報銷比例
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5萬元以內段,報銷比例60%;5—10萬元段,報銷比例65%;10—20萬元段,報銷比例75%;20萬元以上段,報銷比例80%。
3--封頂線
省內醫療機構大病保險封頂線20—30萬元,省外醫療機構大病保險封頂線15—20萬元,具體由各市根據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