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華參加醫保的居民朋友們一定想知道,金華市醫保都能報銷什么費用?能報銷多少錢?下面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一、住院醫療報銷待遇:
(一)起付標準
參保人每次在本市內住院起付標準為:
1.基層衛生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同)500元。
2.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800元。
3.三級乙等醫院1000元。
4.三級甲等醫院1200元。
中醫、兒科、康復、精神、婦幼等專科醫院起付線按相應級別下降一檔,最低為800元。
市外醫院1500元,異地安置(含異地居住、異地外派)人員1200元。
(二)最高報銷限額
參保人住院(含特殊病種)每醫保年度基金最高報銷限額按本市全體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確定。最高報銷限額由市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定期調整并公布。一檔、二檔參保人的住院最高報銷限額為30萬元,三檔參保人為20萬元。
(三)報銷比例
參保人每醫保年度內住院發生起付標準以上、最高報銷限額內的可報銷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按以下規定報銷:
1.基本醫療保險一檔、二檔參保人,在本市內基層衛生院、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在職參保人分別報銷95%、88%、85%,醫保退休人員分別報銷95%、92%、90%;基本醫療保險三檔參保人,在本市內基層衛生院、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分別報銷90%、80%、75%。按增設繳費標準繳費的參保人,在本市內基層衛生院、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分別報銷85%、75%、65%。
2.參保人辦理異地居住登記手續或經批準轉院在市外醫療機構就醫的,個人先自付10%,未經批準在市外醫療機構就醫的,個人先自費20%,再按市外醫療機構報銷比例報銷。參保人辦理異地安置、異地外派工作登記手續的,按市外醫療機構就醫報銷比例報銷。市外醫療機構就醫報銷比例:醫保退休人員為90%,一檔、二檔在職參保人為85%,三檔參保人為75%,按增設繳費標準繳費的參保人為65%。
家庭病床建床期間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基層衛生院報銷政策以一次住院予以報銷結算。家庭病床管理辦法由市衛計委會同有關部門制訂。
二、門診醫療報銷待遇
門診醫療待遇分規定病種門診待遇和普通門診待遇,規定病種門診包括特殊病種門診和慢性病種門診。
(一)規定病種門診待遇
特殊病種門診在一個醫保年度內的起付標準為500元,起付標準以上的可報銷醫療費用,按三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政策支付。慢性病種門診在本市內就醫的,一檔或二檔參保人由統籌基金按80%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5000元,三檔參保人按60%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2000元。
(二)普通門診待遇
在市內基層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就醫的,由統籌基金按50%比例報銷,市內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按20%比例報銷。一檔或二檔參保人最高報銷限額為3000元,三檔參保人最高報銷限額為1500元。
注:簽約或選定基層醫療機構(下稱選點)就醫的,普通門診報銷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慢性病種門診提高5個百分點。簽約或選定山區基層衛生院就醫的,普通門診報銷比例提高15個百分點,慢性病種門診報銷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簽約基層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的,起付標準下降200元。
對不符合分級診療管理辦法規定就醫的,住院報銷比例下降10個百分點,慢性病種門診、普通門診報銷設立起付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