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慈善總會城鄉困難居民大病醫療救助辦法》,申請大病醫療救助條件是惠州市戶籍已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外住院醫療費用1年內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居民可以申請,而非惠州戶籍,在符合惠州辦“居住證”3周年,參加基本醫保3周年的,也可申請大病醫療救助。
大病醫療救助申請條件
【惠州戶籍】
1、低保對象;
2、非集中供養“三無人員”;
3、低收入家庭成員;
4、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非惠州戶籍】
1、在惠州已經辦了居住證3年;
2、參加基本醫保3年。
【溫馨提示】:三無”人員是指:無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無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或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無贍養、扶養、撫養能力的人員。
大病醫療救助申請所需材料
(一)惠州戶籍
1、惠州市慈善總會城鄉困難居民大病醫療救助申請審核表;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3、殘疾人證、低保證和“三無”人員證復印件(核對原件,非殘疾人、低保戶或“三無”人員不提供此件);
4、疾病證明書(診斷書);
5、醫療費用發票(確需使用復印件時需醫院或辦理醫保報銷的社保經辦機構加蓋公章)
6、醫療保險報銷結算表(原件)
(二)異地人員需要額外提供:
1、3周年以上居住證;
2、連續3周年以上參加醫療保險的相關證明。
大病醫療救助申請流程
1、申請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資料;資料、證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總會秘書處退回重新準備再提交。資料、證件齊全且符合要求的,總會秘書處依據醫療救助報銷表等資料核準救助金額;
2、申請審核表呈總會副秘書長審核、副會長簽署意見;
3、申請審核表呈總會副會長兼秘書長簽署意見(其中3萬元以內的直接簽署是否同意);
4、申請審核表呈總會會長簽署意見(其中數額3.6萬元以內的直接簽署是否同意);
5、申請審核表呈總會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數額確需超過3.6萬元的,以及個別特殊個案處理);
6、通知申請人(或申請人親屬)到市慈善總會秘書處領取醫療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