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生兒是不需要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可隨父母任意一方享受醫保報銷政策。
根據相關政策,新生兒出生當年可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母親或父親自動獲取參保資格并享受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母親或父親參加當地城鄉居民醫保的,可憑其母親或父親身份證明、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以母親或父親身份(母親或父親只可選擇一方)享受出生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父母不是當地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的,其法定監護人憑新生兒戶口簿及父母一方醫療保險憑證,在戶籍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享受出生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參保登記前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其法定監護人先行墊付,而后由戶籍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新生兒從次年起,由其法定監護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醫保險費。
在此提醒廣大居民朋友,2020年度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截止時間為12月25日,為了不影響廣大居民下年醫保待遇的享受,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轄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衛生院(所)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