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合農民住院最高補償提至15萬
根據2015年全省新農合運行情況及2016年新農合籌資標準,我省近日出臺《河北省201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基本框架》。根據框架,2016年參合農民人均籌資標準進一步提高,由2015年的490元提高到2016年的560元,其中各級財政補助410元,農民個人繳費150元。同時,參合農民看病住院補償封頂線,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12萬元,提高到2016年的15萬元。
住院最高補償增了3萬元
該框架要求,新農合住院統籌補償方案由縣(市、區)制定,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要達到75%左右,以保證參合農民最大程度受益。
省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介紹,2016年我省一般住院補償起付線和住院補償比為共設鄉、縣、市、省、省外三級及以上等五個級別。
同時,參合農民看病住院補償封頂線,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12萬元提高到2016年的15萬元。封頂線全年累計計算,包括住院補償、正常產住院分娩補助、一般門診統籌補償、特殊病種大額門診補償和二次補償等。重大疾病醫療救治補償另行計算。
大病補償封頂不低于30萬
根據該框架,大病保險基金2016年按每個參合農民不低于40元提取,補償封頂線不低于30萬元,大病保險基金不另行向參合農民個人收取。
我省規定,各地要根據2015年新農合大病保險的實際運行情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合理調整新農合大病補償方案。
大病保險對患者經新農合支付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實際支付比例應達到50%以上,對已經簽訂協議且賠付比例低于 50%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由當地政府和承辦保險公司協商,及時調整到50%以上,以更有效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門診補償100~300元封頂
框架規定,新農合補償的基本模式是:住院統籌+門診統籌+大病保險。
新農合基金分為六大部分,包括:門診統籌基金、住院統籌基金、風險基金、一般診療費、基本藥物和中醫藥補償基金、大病保險基金。
門診統籌基金用于參合農民一般門診統籌和特殊病種大額門診統籌補償。
一般門診統籌基金由各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按每參合農民不低于50元提取;一般門診統籌補償限于鄉、村兩級定點醫療機構以及養老機構內設定點醫療機構。
門診補償不設起付線,補償比例不低于50%;每個參合農民年門診統籌補償封頂線可設定為100~300元,參合家庭成員可以通用。
特殊病種大額門診統籌基金的提取數額,由各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特殊病種不少于20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