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制定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險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同時,要求個人繳費同步相應提高。
《通知》要求新增籌資主要用于兩方面:一方面,要確保基本醫保待遇保障到位。鞏固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建立健全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降低并統一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對貧困人口加大支付傾斜力度,在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的基礎上全面取消封頂線。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主要是針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尚未整合統一的地區,要求加快兩項制度整合,于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制度并軌運行向統一的居民醫保制度過渡,在制度政策“六統一”基礎上,進一步統一經辦服務和信息系統,提高運行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