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大病醫療報銷比例
大病醫療險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達80%-100%
2.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青海省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由510元提高到550元。全省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率分別達99.81%、99.64%、99.69%,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8%。
3.大病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
重點救助對象住院救助不設起付線,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救助比例達到80%至100%,年救助限額從3萬元提高到5萬元至6萬元;特困供養對象按100%給予救助、其他救助對象按80%給予救助。
青海醫療保險報銷案例
家住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川口鎮的武存桂,因為十二指腸瘺在南京軍區總醫院住院治療,總共花了35萬余元的醫療費。基本醫保報銷了10萬元,按規定又報銷了19萬元的大病保險基金,最后他自己只花了6萬元。
青海大病救助條件及大病救助報銷比例
為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和減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3月22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我省將全面落實醫療保障和救助脫貧攻堅行動計劃,并于近日印發《青海省醫療保障和救助脫貧攻堅行動計劃》。今后,我省52萬貧困人口將享受到醫療保障多項政策的陽光。
據悉,《青海省醫療保障和救助脫貧攻堅行動計劃》建立了貧困戶家庭醫療保障聯系制度,確保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醫療保障覆蓋范圍,提高醫療保障和救助行動的精準性和針對性;完善“一站式”醫療保障和救助服務模式,解決貧困人口就醫跑腿墊資問題,最大限度減輕貧困人口負擔。建立完善“一站式”即時結算和資金兌付機制,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醫療保障”,對全省42個貧困縣(市、區、行委)、1622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的52萬貧困人口實施醫療保障和救助脫貧攻堅行動。
《計劃》明確了四項舉措,實施貧困人口就醫“一減七免”、醫療精準扶貧“十覆蓋”,減輕貧困人口就醫負擔;健全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完善城鄉居民醫保籌資繳費機制,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統籌水平,提升就醫即時結算服務能力;實施貧困人口參保專項資助政策,對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部分,全省民政部門將從各級財政安排的城鄉醫療救助資金中給予全額資助,確保貧困人口全部參保并享受待遇。
同時,《計劃》加大了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幫扶力度。落實了貧困人口重大疾病門診救助政策和住院救助政策,對貧困人口因惡性腫瘤需放化療、慢性腎功能衰竭需腎透析(終末期腎病透析)等重大疾病,在門診治療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費用,按比例給予醫療救助;對貧困人口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經政策減免、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剩余政策范圍內或合規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按比例給予救助;對患重特大疾病貧困人口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年度內個人承擔費用(含自費部分)累計超過3萬元以上部分,按比例給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