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流程及報銷比例
經國務院批準,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各級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39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每人每年268元、自治區各級財政補助每人每年122元。根據中央精神,自治區財政確定了我區各級財政分擔標準如下:
1、對國家和自治區扶貧工作重點縣、邊境縣、南疆三地州,自治區財政按每人每年122元的標準給予全額補助。
2、對其他縣(市、區)由自治區財政補助61元,各地(州、市)、縣(市、區)兩級財政按照比例分擔61元。
3、自治區對南疆三地州新農合參合農牧民每人每年30元的個人繳費補助不變。
尼勒克縣結合實際,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適度”的原則,適時修訂了《尼勒克縣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實施方案》。一是進一步完善了就診補償。從新農合試點階段的門診家庭個人賬戶過渡到“門診統籌+住院統籌+商險賠付”統籌模式,根據新疆自治區、伊犁自治州要求,尼勒克縣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簽訂了城鄉居民大病保合同,為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農牧民以基本醫保基金購買了大病醫療保險。參保籌資標準為新農合醫保當年籌資總額的26%。保費從由農牧民自繳和民政部門代繳,年初一次性將大病保險費用拔付給保險公司。商業保險的引入,減輕了尼勒克縣新農合資金運作的風險,同時最大限度減輕了廣大農牧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情況發生。截止目前,全縣商業大病保險理賠人次為449人次,理賠金額為3452650.49元;二是嚴格報銷手續,簡化報銷程序。參合農牧民看病實行“憑證就診、異地轉診、分級管理”的就診程序,嚴格逐級審批手續,對參合群眾轉住自治區及州、縣、鄉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診,實行即時結報,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醫療費用;三是實行了民政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根據《關于印發尼勒克縣城鄉醫療救助暫行辦法的通知》,對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城市低保對象、參加新農合的農村低保,五保(包括孤兒)、艾滋病患者、特殊困難群體等進行醫療救助,在合作醫療運行年度內,對患有重大疾病的參合農牧民除享有常規合作醫療補償外,還可以享受商業保險給予的大病救助。民政救助對象在新農合給予補償和商業保險賠付后,由民政救助基金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再次救助補償。對特殊困難群體(邊緣戶)救助標準為:在補償范圍內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及大病商業保險后在5000元以上按三級醫療機構40%比例救助,二級醫療機構45%比例救助,一級醫療機構50%比例救助.全年累計民政對象個人救助額不超過15000元,邊緣戶個人救助額不超過15000元。截止目前,全縣民政醫療救助已達2415人次,救助金額409.9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