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大病報銷比例:
1. 門診統籌鄉、村補助比例分別提高到65%、75%。
2. 一級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設起付線
3. 二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75%~80%
4. 三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55%~60%。
5. 省三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55%。
6. 兒童先心病等8種大病新農合補助病種定額的70%,肺癌等12種大病,新農合補助病種定額力爭達到70%。
新農合報銷范圍:
1 門診補償: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2 住院補償
(1)報銷范圍:
A、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B、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2.3 大病補償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
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新農合報銷程序:
1、門診報銷: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門診就醫時由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報銷。
2、區內住院:住院患者痊愈出院時,持《合作醫療證》、身份證或戶口本、出院證明、住院醫療費用金額明細清單在定點醫院即時報銷。
3、區外、市外住院費用:出院后15日內持合作醫療證、身份證或戶口本(原價及復印件)、病例復印件(加蓋經治醫院印章)、全額收費票據、診斷證明、醫藥費用清單到區新型合作醫療單位管理中心審核報銷。
4、對加入商業保險的參合農民住院,要持《合作醫療證》、戶口本或身份證、診斷證明、商業保單原件及復印件和醫院收費票據原件及復印件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核準后,由住院定點醫療機構報免,并為商業部門提供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