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鎮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條件及范圍,如下:
一、大病保險報銷條件
合肥城鎮居民大病保險享受對象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參加合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按時繳費的參保人員。(2)一個結算年度內,在政策范圍內個人住院自付費用超過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標準的參保人員。起付線標準依據合肥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確定,2013年度(享受待遇時間為2013 年10月1日至9月30日)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為2萬元。
二、大病保險具體報銷范圍
大病保險具體報銷范圍是參保居民住院在政策范圍內個人承擔的所有醫療費用,包括超過結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即16萬元以上的在政策范圍內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非醫保費用不納入報銷范圍。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指的是符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這三個目錄范圍內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