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醫保繳費費率有調整
單位繳納費率降低,職工個人繳費比例不變
從市政府第45次常務會獲悉,合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將調低。其中,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率由8%調整為7%,職工個人2%繳費比例不變。
《合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11年制定,其中對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作出具體規定,此次修訂主要是針對這一內容。據市政府法制辦負責人介紹,根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對職工醫療保險費率進行調整,適當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
“此次調整,企業負擔保費將降低,但職工的社保待遇不變。”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將由8%調整為7%,個人2%的繳費比例不調整。靈活就業人員中需要建立個人賬戶的,個人繳費比例由10%調整為9%;不需要建立個人賬戶的,個人繳費比例由6.5%調整為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