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將于年內實現設區市統一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即城鎮居民基本醫保與新農合),將于年內實現設區市統一。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轉發了省醫改辦等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一體化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將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設區市統籌,各統籌區內將實行“五統一”,即統一參保登記,統一繳費標準,統一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目錄,統一待遇水平,統一結算辦法。各設區市應同步建立市級統籌、政策統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高校學生納入參保范圍
《意見》提出,城鄉居民參保登記,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按個人進行參保登記。參保對象包括當地戶籍人口的非職工醫保范圍內的城鄉居民,以及在當地就讀的大中專院校學生、中小學生等。
對尚未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統一管理的設區市,仍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原有渠道登記參保(合),經辦機構之間要實現數據共享、即時比對。
自今年下半年起,在交繳下一年度個人繳費時,城鄉居民執行統一的籌資方式和繳費標準。探索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醫;I資長效增長機制,其中個人繳費部分原則上不低于總籌資水平的25%。
在結算上,城鄉居民在統籌區內定點醫療機構、省內異地聯網定點基層醫療機構就醫,實行縣域內免報備、縣域外報備,逐步建立社會保障卡等卡證即時結算制度;在省內統籌區外其它醫療機構就診,應建立統籌區外就醫報備制度,經報備可在省內異地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逐步提高社會保障卡等卡證即時刷卡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