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的單位職工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不應超過職工工作所在地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且最低不得低于職工工作所在地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0.6倍。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繳存基數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不應超過工作所在地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且最低不得低于工作所在地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根據蘭州市統計局發布的2015年蘭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0330元/人,經過計算單位的繳存基數高限為15083元/人,繳存基數低限為3017元/人;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繳存基數高限為15000元/人,繳存基數低限為5000元/人。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職工個人繳存比例);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繳存基數×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基數是指職工個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工資總額除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