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人行昆中支印發了《關于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通知提到,住房公積金繳存最高比例為12%,最低比例為5%。對于困難企業可以申請5%?12%范圍內降低繳存比例或者暫緩繳存,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并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該政策從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
根據《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不僅可以申請5%?12%范圍區間內降低繳存比例,還可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并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其次,文件明確提出,各州市除應規范公積金12%的最高繳存比例政策外,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由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這樣做是考慮到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住房公積金繳存的情況也不同,給地方更多的自主權,可以增強這項政策調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令人關注的是,在此前的公積金管理政策中,已經規定了繳存的最高比例為12%,但最低比例并未做出規定。對于企業來說,這次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僅降低了公積金繳存門檻,還減輕了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企業提質增效,有利于增加就業,促進云南省經濟健康平穩的發展。
對于職工來說,當前“五險一金”相當于職工工資的40%左右,其中住房公積金的比重也比較大,如果公積金繳存比例降低,職工公積金個人賬戶的收入會受到影響,但拿到手的現金有望增加。對于打算買房的人來說,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降低,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時,每月還貸壓力相應也會增大。
還應該注意的是,這次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是階段性的措施,不是長期性的政策。該政策從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也就說在政策不變的情況下公積金繳存5%?12%的比例應實施到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