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 費 金 額 有 變
參保繳費對象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范圍為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以外,具有本市戶籍的城鄉居民、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在校學生、新生兒、已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以下統稱城鄉居民)。
參保繳費標準
我市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50元。繳費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
繳 費 方 式 有 變
今年城鄉居民醫保代征工作改由稅務部門負責,參保信息登記仍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或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辦理。
參保信息登記
首次參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需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或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辦理參保登記。
連續參保人員基礎信息(參保地域、姓名、身份證號碼)需變更的,應在繳費前及時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或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進行更正。
參保繳費方式
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低保對象、重度一級或二級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個人繳費由政府統籌安排,給予全額補助。上述人員由相關部門統一造冊、統一代繳,個人不必自行繳費。
除特殊人群外,所有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以下繳費方式之一進行繳費↓
新生兒醫保報銷分三種情況
第一種為新生兒母親符合享受我市城鎮職工或城鎮居民生育保險待遇的,新生兒只要在出生90天內參加城鎮居民及少兒基本醫療保險并繳費的,從出生之日起因病住院,就可享受醫保待遇。
第二種為新生兒母親不符合享受我市城鎮職工或居民生育保險待遇的,新生兒在90天內參保并繳費的,從繳費之日起因病住院,就可享受醫保待遇,不再像過去必須經過90天的等待期才能享受。
第三種為新生兒超過90天參保的,如果在集中繳費期內繳納規定年度費用的,只需繳納個人部分,可正常享受保險待遇;在集中繳費期結束以后參保的,其參保費用由個人全額繳納,財政不予補助,醫保待遇則從實際繳費之日起90天后才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