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穩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大病保險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
通知明確,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整體提高60元。其中,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個人繳費同步新增30元。
通知要求,新增籌資一方面要確;踞t保待遇保障到位,鞏固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建立健全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
降低并統一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對貧困人口加大支付傾斜力度,在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的基礎上全面取消封頂線。
通知還要求完善規范大病保險政策和管理。要求各地同步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統一規范大病保險籌資及待遇保障政策;落實籌資待遇調整政策,于2019年底前按最新籌資標準完成撥付,確保政策、資金、服務落實到位;優化大病保險經辦管理服務。
對參保人員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扣除大病保險起付線以后,原則上分四段累計補償:
0至3萬元(含)部分報銷60%;
3萬元以上至8萬元(含)部分報銷65%;
8萬元以上至15萬元(含)部分報銷75%;
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