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保障局消息,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制定印發了《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要求,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籌資標準,2019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
此外,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2019年底前實現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并軌運行向統一的居民醫保制度過渡。
《通知》明確,2019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險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同時,要求個人繳費同步相應提高。
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各級政府持續提高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從2007年人均補助40元,到2018年增至490元,對減輕參保群眾繳費負擔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隨著消費價格指數自然增長,以及新醫藥新技術的廣泛應用,醫療費用逐年快速增長,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需合理調增,以支撐制度功能長期穩定發揮。
在穩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上,《通知》要求,新增籌資主要用于兩方面:
一方面,要確保基本醫保待遇保障到位。鞏固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建立健全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降低并統一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對貧困人口加大支付傾斜力度,在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的基礎上全面取消封頂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