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017年統籌補償方案(省級醫院)
(一)特殊疾病門診補償方案
全省統一確定特殊疾病病種為42種(見附表一),參合農民患者轉往省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診治時,須辦理轉診手續,特殊疾病門診報銷補償比例按照同級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補償政策執行,年度內累加結算報銷。
(二)住院補償管理
2017年住院補償實行低比例起付段的補償模式。參合農民年度內得到的各項補助累加封頂線為每人每年20萬元。具體的住院統籌報銷補償方案見附表二。
附表二:住院補償方案一覽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
注: 其中,兒童“兩病”(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婦女“兩癌”(乳腺癌、宮頸癌)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低比例起付段以上的部分按70%比例報銷。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未經轉診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費用按20%給予報銷。個別地區實行差異性報銷補償政策,具體情況按照當地農合辦要求執行。
注:手術治療含介入治療
二、農合患者來我院就診報銷流程
(一)新農合報銷流程:
注:新農合報銷所需材料:
1、農合證
2、患者身份證(小孩用戶口本)、代辦人身份證
3、轉診單
4、病歷復印件(可在三樓農合辦窗口復印)
5、出院診斷書(醫生提供,需到五樓住院處加蓋公章)
6、出院費用清單(療區護理站打印,需到五樓住院處加蓋公章)
7、結賬收據(五樓住院處結賬時得到)
8、年度內出生新生兒農合隨母親者需提供出生證明、準生證、母親農合證、身份證。
三、2016年新農合大病保險(新農合二次報銷)
2016年符合大病報銷報銷條件的醫療費報銷日期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
(一)補償范圍:
吉林省內新農合參合人員均可享受大病保險。參合人員當年支出的合規醫藥費(總醫藥費—自費醫藥費)扣除新農合已經補償金額后,剩余部分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金額,分類別、按比例予以補償。
即:補償金額=(合規醫藥費—新農合補償金額—大病起付線)×補償比例
(二)補償標準
新增對貧困人口的傾斜支付政策!
補償類別:普通、無轉診
起付線:10000元
貧困人口起付線:6000元
普通類:分段給予補償,年度內多次住院可累計
無轉診類:按20%補償,單次單報
補償封頂線:30萬元
(三)報銷須知
1、辦理報銷需提供患者本人的身份證、參合證、銀行卡/折、新農合補償憑證原件。他人代辦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以上材料。
2、補償金額實行轉賬結算,需提供在四大銀行(工、農、中、建)開戶的卡/折,并提供準確的開戶行名稱。
3、除患者為兒童和去世的外,其余的必須提供以患者本人姓名開戶的銀行卡/折。患者為兒童的,提供父或母的卡/折和關系證明;患者去世的,提供繼承人的卡/折,并提供關系證明及患者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和戶口注銷證明。
4、凡是省外就醫、新農合報銷封頂案件,必須上報醫療費用人工審核,并提供完整的備審資料:住院病歷、醫療費用匯總清單、住院結算票據、出院(疾病)診斷書、新農合補償憑證復印件。
(四)大病補充保險咨詢電話:
長春市:0431—87895518
四平市:0434—2295518
遼源市:0437—3165060
松原市:0438—229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