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衛生局農合辦了解到,朝陽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與朝陽市財政局已正式下達《關于調整和完善2017年新農合政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此次《意見》,在保持基金安全和連續、穩定、可持續基礎上調整新農合政策,向減貧脫貧、減輕醫療負擔傾斜,擴大慢性病門診報銷范圍,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向實施基層首診、促進基層醫療機構發展傾斜,引導病人留在基層,資金流向基層,小病、常見病解決在基層;按照城鄉基本醫保制度整合要求,加強制度建設,穩妥推進制度"六統一"。
完善門診補償制度 新增13個特殊病慢性病病種
原24種市定特殊病慢性病病種有:甲亢、肺氣腫、冠心。ㄐ慕g痛型、心肌梗塞型)、風濕和類風濕性關節炎、腦出血恢復期、腦梗死恢復期、強直性脊柱炎、精神病、Ⅰ型糖尿病、Ⅱ型糖尿。ㄏ抻泻喜Y和并發癥者)、肺源性心臟病、慢性心衰、難治性癲癇、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14歲以下兒童腦癱、心梗支架術后、肝硬化失代償期、慢性腎小球腎炎、腎病綜合證、慢性腎功能不全(不含透析患者)、重癥肌無力、肺結核、惡性腫瘤。
此次新增病種為:慢性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療)、缺鐵性貧血、過敏性紫癜、甲狀腺功能減退癥、帕金森病、高血壓Ⅲ級、脈管炎、深靜脈血栓形成、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癥、銀屑病、痛風、硬皮病共13個病種,補償比例與限額按疾病種類分檔劃定。
特殊病慢性病門診補償比例提高到60%,肺結核、惡性腫瘤、慢性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療)、帕金森病補償比例提高到70%。各縣(市)區可結合本地實際增加病種,確定補償比例、補償限額和定點機構。
提高住院補償標準
在市、縣、鄉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普通病房住院所發生醫療費,補償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第二段(B段)的補償比例分別提高到60%、75%、85%。
提高重大疾病和大病保險保障標準
將肺癌、食道癌等惡性腫瘤的醫藥費限額提高到3萬元,將Ⅰ型糖尿病、甲亢、先天性唇腭裂的醫藥費限額提高到1萬元。
終末期腎病的門診、住院醫藥費補償均調整為80%,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和靶向治療的費用納入重大疾病補償,與住院治療費用合并計算。
農村居民大病報銷的保費標準提高到35元,理賠起付線仍為1萬元,政策內個人住院自負費用的余額1萬元以上-6萬元,按50%賠付;6萬元以上-11萬元,按55%賠付;11萬元以上,按60%賠付。
規范轉診制度
擬到省內其他城市就醫的患者需由朝陽市中心醫院、朝陽市第二醫院、朝陽市第四醫院、朝陽市康寧醫院、朝陽市中醫院、北票市中心醫院、北票市中醫院、凌源市中心醫院、凌源市中醫院、凌源監獄分局中心醫院、凌源鋼城醫院、朝陽縣醫院、建平縣中心醫院、建平縣中醫院、喀左縣中心醫院轉診,經縣(市)區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市新農合管理辦公室審核批準后,再到轉往的醫院就醫。如嚴格按主機轉診規定轉診至已開通即時結報的醫院,患者可在出院時即時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