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制度是我國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關系到千千萬萬人的切身利益。
日前,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城鄉居民醫保將迎來一系列政策利好和改革,除了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的保障能力,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本身也面臨改革。那么,2019年醫保有哪些新變化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
所有城鄉居民
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險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
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鞏固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重點保障群眾負擔較重的多發病、慢性病。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提高至60%
降低并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對貧困人口加大支付傾斜力度,在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的基礎上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
全面建立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制度并軌運行向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過渡。制度統一過程中,要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參保率不低于現有水平,參保連續穩定,做到應保盡保;完善新生兒、兒童、學生以及農民工等人群參保登記及繳費辦法,避免重復參保。
農村貧困人口
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病種增加到25種
包括:兒童先心病、兒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結腸癌、直腸癌、終末期腎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宮頸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內障、塵肺、神經母細胞瘤、兒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貧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藥結核病(新增)、腦卒中(新增)、慢性阻塞性肺氣腫(新增)、艾滋病機會感染(新增)。
減輕農村貧困人口大病醫療費用負擔
各地要在保障醫療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優先選擇基本醫保目錄內安全有效、經濟適宜的診療技術和藥品、耗材等,科學測算相關病種費用。大病保險要加大傾斜支持力度,對特殊困難的救治對象進一步實施傾斜救助。進一步推進縣域內住院“先診療、后付費”,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省域內“先診療、后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