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新農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新農合大病保險是指利用部分新農合基金,通過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在參合農民患重大疾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新農合補償后仍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這里的大病“不是一個醫學上病種的概念”,它不受病種的限制。大病保險的籌資標準是按照人均30元,從歷年新農合統籌基金結余資金或當年籌資資金中提取,不需要參合群眾單獨繳納。
新農合大病保險與重大疾病救治不同。重大疾病救治是為參合患者在新農合補償政策內,針對特定重大疾病建立的補償機制,是因患者患了某種重大疾病而進行補償救助的;大病保險是以參合群眾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作為報銷標準。我省目前確定的重大疾病有22種,對于這22種重大疾病,參合患者在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時,由新農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補償。重大疾病患者獲得新農合補償后,符合大病保險補償標準,大病保險仍予補償。
今年我市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線標準統一為1萬元,一個保險年度內一個參合患者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對于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全市是統一的,即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上(不含1萬元)至3萬元(含3萬元)部分報銷48%;3萬元至6萬元(含6萬元)部分報銷56%;6萬元至15萬元(含15萬元)部分報銷66%;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0%;每人每年補償最高金額為20萬元(年封頂線)。
目前,對于大病保險補償結算分為兩種方式,即出院即報和非出院即報。出院即報是指參合患者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出院結算時,實行新農合補償與大病保險報銷“一站式”即時結報;非出院即報指的是在市外就醫,需要患者先自行墊付住院醫療費,出院后帶齊相關補償資料,到當地鄉鎮合管辦先辦理基礎補償結算手續。對符合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條件的參合患者及其費用信息由商業保險公司審核通過后,直接將新農合大病保險資金支付給參合農民。
據了解,通過公開招標遴選,承辦我市新農合大病保險的兩家商業保險機構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負責武邑縣、武強縣、饒陽縣、安平縣、阜城縣、深州市)和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司(負責桃城區、工業新區、棗強縣、故城縣、景縣、冀州市)。目前,兩家保險公司正在委托新農合管理軟件公司,從今年1—10月新農合基礎補償數據庫中提取參合農民大病補償數據及相關信息。從11月份開始每個縣市區以鄉為單位,分別由兩個保險公司的駐鄉工作人員通知補償對象辦理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