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威海市居民醫保繳費標準及報銷比例一覽
2018年度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居民醫療保險以及檔案托管人員社保繳費工作目前已經啟動,集中繳費期為1-4月份。
根據威海市現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就醫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門診統籌醫療費用和生育醫療費用等,由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相應標準予以支付。
2018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個人繳費標準有所調整
普通成年居民一檔繳費標準調整為350元,二檔繳費標準調整為500元。
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學生繳費標準調整為180元。
繳費檔次不同
醫保報銷待遇也不同
2018年,普通成年居民一檔繳費標準為350元。參保居民按照一檔繳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60%、三級醫院50%。普通成年居民二檔繳費標準為500元,參保居民按照二檔繳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住院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至4萬元(含4萬元)部分,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65%、三級醫院55%;超過4萬元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部分,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0%,二、三級醫院均為70%。繳費時,居民可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和醫療保障需求,任選一檔或者二檔繳費檔次,并享受相應檔次的醫保報銷待遇。
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學生今年繳費標準調整至180元,享受二檔的醫保報銷待遇。具有本市戶籍的新生兒參保,出生后30日內參保且其父母任何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1年以上的,出生當年不繳費,享受未成年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繳費:
參保居民繳納2018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時,可通過兩種便捷繳費方式進行。
一種是下載“威海人社”APP,足不出戶便可為全家人繳費(包括未成年人),非常方便快捷。
另一種方式是攜帶身份證、銀聯卡,就近使用布設在經辦機構、鎮街社保所、村居委會、工行網點等處的社保自助終端機繳費,同樣也很方便。
溫馨提醒
參保居民應當在規定的繳費期內一次性繳納年度醫保費。選擇的繳費檔次一經確定,年度內不予變更。若超過集中參保繳費期參保繳費,須繳費滿3個月后方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提醒廣大居民一定要抓緊時間在規定時間繳費。
問:哪些費用可由居民醫保報銷?住院費用報銷起付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答:參保居民就醫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門診統籌醫療費用和生育醫療費用等,由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相應標準予以支付。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800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居民第一、二次住院設起付標準,自第三次住院起不設起付標準。
問:居民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是怎樣規定的?
答: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不同繳費檔次予以支付。
參保居民按照一檔繳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60%、三級醫院50%。
參保居民按照二檔繳費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住院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至4萬元(含4萬元)部分,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65%、三級醫院55%;超過4萬元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部分,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0%,二、三級醫院70%。
問: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是怎么規定的?
答: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執行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一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服務設施項目目錄范圍。超出目錄范圍的費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