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互助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補充,如株洲市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市民,都必須同時參保,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20元。不管是單位集體參保還是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費用都由參保人自己承擔。
大病醫療互助定義
大病醫療互助是指城鎮職工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為解決參保患者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問題而設立的一種社會醫療互助制度,以保障職工的大病醫療需求。
大病醫療互助救助對象
1.重點優撫對象(包括在鄉老復員軍人、在鄉三等以上傷殘軍人、紅軍失散人員、蘇區老干部,集中居住在縣光榮院、縣工療站的優撫對象);
2.農村五保對象;
3.農村低保對象;
4.城市低保對象;
5.縣人民政府確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難的貧困對象。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享受醫療救助
1.參與賣淫、嫖 娼而染上性病的;
2.違章造成交通事故或工傷事故的;
3.酣酒傷害、打架斗毆、自殺、自傷的;
4.超出醫療保險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所發生費用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大病醫療互助醫療救助的病種范圍
1.惡性腫瘤;
2.尿毒癥(腎衰竭);
3.重癥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壞死);
4.腦中風;
5.急性心肌梗塞;
6.急性壞死性姨腺炎;
7.縣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每年醫療費負擔2萬元以上的其它疑難雜癥。
救助對象患國家規定的特種傳染病,按國家相關規定給予救助。
大病醫療互助救助標準
1.農村供養五保對象和城市居民低保中的常補對象符合醫療用藥目錄和診療項目內的醫療(藥)費用按50%的比例給予救助。但一年內累計救助金額不得超過6000元。
2.城市低保戶中的非常補對象、農村低保對象符合醫療用藥目錄和診療項目內的醫療(藥)費用超過1000元以上的按20%的比例給予救助,但一年內累計救助金額不能超過4000元。
3.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生活確實困難的城市低保對象個人負擔部分在2萬元以上的,其超過2萬元以上的部分按10%救助,但一年內累計救助金額不能超過2000元。
4.除城鄉低保對象、五保對象及國家行政事業單位人員以外的其他城鄉居民患有規定的病種,且醫療(藥)費在2萬元以上的,經縣人民政府或縣民政局城鄉社會救助評審委員會批準后,其超過部分可按10%給予救助,但一年內救助金額不能超過2000元。
大病醫療互助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由戶主向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如下書面材料:
(一)縣民政局發放的低保金領取證、農村五保供養證書及優撫對象證書。
(二)縣級或縣級以上公辦醫院的正式醫藥費用發票及處方、疾病診斷書、必要的病歷資料。
(三)縣醫保局開具的醫藥費用核定單或個人負擔部分醫藥費用證明。
(四)戶主和患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
2.評議。村(居)委會進行調查和初審,召開居(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并張榜公布3天,群眾無異議的,填好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接到《申請審批表》和其他相關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入戶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委托村(居)委會在公示欄張榜公布3天,群眾無異議后在《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救助意見報縣民政局。
4.審批?h民政局對鄉鎮上報的材料要進行復核,對符合條件的,委托村(居)委會在公示欄公示3天,無異議后,在《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救助標準比例和最高限額。交縣醫保局核定。
5.救助?h醫保局根據醫療費用總額進行審查,對符合用藥目錄和診療項目費用總額按縣民政局簽署的意見辦理,實行救助。救助金額超過1000元以上的必須轉賬支付,對1000元以下的可直接給付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