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近日出臺,將于4月8號全面實施,涉及全北京市3600多家醫療機構,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北京市政府近日印發《北京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在京所有公立醫院將實施醫藥分開,建立總藥師制度。同時,北京市將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放開公立醫院特需醫療服務價格。北京市還將探索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的途徑。市醫改辦有關負責人表示,今明兩年,是醫改配套政策的密集出臺期,在京所有三級、二級、一級公立醫院均在改革范圍。
醫藥分開 總藥師制破“以藥補醫”
■政策:今年將出臺全市公立醫院醫藥分開實施方案,涉及在京所有200多家公立醫院。醫院藥事管理制度也將進行改革,探索建立總藥師制度,開展處方負面清單管理和處方點評。
■解讀:患者用藥既便宜又安全
2012年起,北京友誼醫院、同仁醫院、朝陽醫院、積水潭醫院、天壇醫院五家醫院陸續試點醫藥分開,取消藥品加成、掛號費和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醫事服務費按醫師職級確定,普通門診42元、副主任醫師60元、主任醫師80元、知名專家門診100元。醫保定額支付每人次40元,醫保患者個人需支付的費用分別是2元、20元、40元和60元。
北京市醫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醫藥分開是新醫改的核心內容,以改變“以藥補醫”現狀。此前,部分醫院藥品有15%的政策性加成,因此,大處方、不合理用藥現象時有發生。
醫藥分開后,取消藥品加成,有利于藥師把精力放在“指導合理用藥”上,幫助患者降低治療費用,減少醫保藥費的支出。目前,市屬醫院已建立醫管局、醫院兩級處方點評制度,從適應癥、重復用藥、配伍禁忌、用法用量等方面對中西藥處方進行點評,監督醫院用藥,保障患者安全合理用藥。
北京市醫管局透露,北京市計劃在市屬醫院內選拔優秀藥師,建立總藥師委員會。同時,在藥品供應與質量管理、合理用藥和用藥安全管理、藥學服務與標準化建設、學科建設與人才培養、科研教學與新技術應用、信息化與藥學資訊、中藥質量管理與合理使用7個領域發揮總藥師作用,提升藥師能力,為患者提供更安全的藥物治療和藥學服務。
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
■政策:2017年,北京市要改變公立醫院收入結構,提高業務收入中技術勞務性收入的比重,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逐步理順公立醫院補償渠道。
2017年至2017年,院前急救、中醫、綜合、病理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將做規范調整,逐步縮小政府定價范圍,放開公立醫院特需醫療服務價格。
■解讀:患者將享更好醫療服務
據了解,北京市醫療服務價格自1999年之后一直沒有調整。目前,護理費、手術費等醫療服務價格明顯與勞動價值不符。例如護理費,北京一級護理一天的價格標準是9元,二級護理7元,三級護理5元。
醫療服務價格,體現的是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北京市將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特別是診療、手術、護理、中醫等服務項目價格。同時,積極探索按病種、按服務單元定價。對于市場競爭比較充分或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按照成熟一批、出臺一批的原則,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調整。
與此同時,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北京市鼓勵采購國產高值醫用耗材,分批分類實施醫藥產品陽光采購工作,逐步降低醫藥產品虛高價格,為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政策調整騰出空間。今年,首先完成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的陽光采購,啟動中成藥陽光采購;明年,實施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
明年,公立醫院藥占比力爭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同時,建立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為輔的復合型付費方式。實行按疾病診斷相關組(DRGs)付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
患者花錢看病,將享受到更好的醫療服務,好醫生的勞動付出也將得到更好回報。
探索患者購藥新途徑
■政策:以慢性病為突破口,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分級診療轉診標準試點工作。今年,北京市將出臺糖尿病、高血壓、冠心病、腦卒中4種病的分級診療指導意見和基本規范,并且開展分級診療試點。
探索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的途徑。
■解讀:患者不出社區就能看病拿藥
各大醫院就診患者中,慢性病患者數量眾多。其實,大多數慢性病患者的需求僅是咨詢、拿藥,在基層醫療機構就可滿足。2012年,北京市推進分級診療模式。今年初,國家衛計委又要求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的分級診療試點,為患者建立健康檔案。
依據分級診療流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接診的患者,經診斷為試點范圍的慢性病,且可以納入分級診療服務的,經其同意后簽約、建立專病檔案,并按簽約內容開展日常治療、體檢、健康管理。經全科醫生判斷符合轉診標準的,可聯系二級及以上醫院轉診。同時,在轉診標準、醫保支付政策明確的前提下,預約轉診量占公立醫院門診就診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
最終,北京市要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引導常見病、慢性病患者在社區醫療機構就診,有效減少三級醫院門診量。
同時,北京市還將探索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的途徑,患者購藥將更加方便。
延伸閱讀:北京醫改相關問題解答
1.什么是醫事服務費?
答:醫事服務費是北京市在醫藥分開綜合改革中,用于補償醫療機構取消藥品加成及掛號費診療費后的運行成本,并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所設立的收費項目。
開設醫事服務費后,原掛號費和診療費取消。
北京市醫保基金將醫事服務費整體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范圍內。
2.掛號時就要交醫事服務費,是掛號費漲價嗎?
答:醫藥分開改革的目標,是切斷醫院、醫生靠“開藥”賺錢的補償模式,引導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通過提供更多更好的診療服務,獲得合理的補償。
醫事服務費的設立,加上同步實施的醫療服務價格規范調整,旨在取消藥品加成后,為公立醫院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和科學合理的診療服務補償機制。
3.此次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在價格方面規范調整了哪些項目?
答:在項目安排上,優先安排了矛盾突出、各方面改革呼聲較高、有改革共識的5類435個醫療服務項目。具體包括:綜合醫療服務類(床位、護理等)125項,占28.7%;影像學診斷類(CT、核磁等)185項,占42.5%;中醫醫療服務類(針灸、推拿等)96項,占22.1%;臨床手術治療類(闌尾切除術等)26項和臨床物理治療類(放療等)3項,占6.7%。
4.如何體現“總量控制,有升有降”?
答:北京上調床位、護理、一般治療、手術、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如普通床位費從現行28元調整為50元,二級護理從7元調整為26元,闌尾切除術從234元調整為560元,針灸從4元調整為26元等;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設備檢查項目價格。如頭部CT從180元降至135元,核磁從850元降至400-600元,PET/CT從10000元降至7000元,并通過配套取消藥品加成和藥品陽光采購降低藥品價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根據測算,調整后患者費用總體負擔水平沒有增加。
5.價格項目規范調整方案中的“項目內涵”有什么作用?
答:本次改革首次對每一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增加了“項目內涵”,即對每一項的操作過程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了清晰、詳細的描述,減少信息不對稱,增加患者對醫療機構規范操作、提升服務的監督能力,同時也有助于醫務人員規范操作、提升服務。
例如,特級護理項目,規范后項目內涵明確了適用于特級護理的對象,是病情危重、重癥監護、復雜或大手術后,嚴重外傷和大面積燒傷,使用呼吸機輔助呼吸,實施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以及其他生命體征不穩定的患者。
6.陽光采購通過哪些措施來降低藥品價格?
答:北京藥品陽光采購籌備已近兩年,此番與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取消藥品加成、醫藥分開改革和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同步推出,旨在繼續擠壓藥價“水分”,為改革騰挪空間,推動醫療總費用中藥占比的進一步下降,最終形成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價之間的合理比價關系。
針對市場供應充足的常用藥品,北京將動態聯動全國省級采購最低價格和全市公立醫療機構采購價格,引導全市同類藥品價格始終處于全國較低水平。
如降血脂藥“阿托伐他汀鈣片”,2015年在北京銷售的主要2個品牌(進口產品“立普妥”和國產產品“阿樂”)的采購金額達8.24億元,陽光采購后,采購價格分別下降9.76%和11.47%,僅這2個藥品就可節約采購費用8300萬元。如用于心腦血管抗凝的“氫氯吡格雷片”,2015年在北京市采購金額最多的2個品牌(進口產品“波立維”和國產產品“泰嘉”)的采購金額為8.31億元,陽光采購后,采購價格分別下降6.14%和9.56%,采購費用可節約6000萬元。
在采購結果正式執行后,北京市相關部門將實時關注全國其他省級藥品集中采購的結果,按流程動態調整藥品的最低參考價格,并在采購平臺中設置價格預警功能,實時預警過高價格。
7.由于藥品價格下降,是否會出現藥品生產企業斷供藥品的情況?
答:目前數據庫中有近3000家生產企業的4萬多個產品,較現在醫院可采購的產品數量增加了40%。出現個別不愿意降價供應北京市場的品種,在數據庫中基本都有替代產品,現在陽光采購品種能夠有效滿足北京醫療救治需求。
針對急(搶)救用藥、臨床必需不可替代藥品,以及突發供應緊缺藥品,醫療機構可與供應企業自行議價,隨行就市,不被價格限死,通過價格杠桿調節作用,緩解供應緊張,吸引全國性短缺藥品保障北京的藥品供應。
對于在采購過程中,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藥品的生產經營企業違約行為,記入檔案,情節嚴重的還將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兩年內參加北京市陽光采購的資格。
8.如何保證短缺藥品的供應?
答:針對臨床救治必須且不可替代的低價短缺藥品,北京實行直接掛網采購,只對其藥品上市合法性的材料予以審核公示,不再對其價格設置全國最低參考價,且供應價格可根據市場供求關系變化隨時調整,緩解供應緊張的問題。
如臨床由于價格太低造成缺貨的維生素B12注射液,雖然從0.21元/支漲到1.3元/支,但仍屬于低價藥品范圍。對此類產品,北京市在通過市場機制鼓勵企業積極供貨,避免低價藥退市風險的同時,也將協同價格部門對漲價藥品開展進一步跟蹤調查。
針對市場長期短缺藥,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是采取措施,鼓勵企業進行品種仿制,二是探索與外地在產企業簽訂長期戰略合作協議的方式,保障供應。
9.此次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在醫保政策上,如何保障老百姓的福利?
答:為了保障參保人員就醫時享受同等醫療待遇,這次改革中,全市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含新農合定點)都將參加,執行同一個政策。
首先,北京市將醫事服務費納入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并調整報銷政策。其中,門診醫事服務費實行定額報銷,參保人員發生的醫事服務費按規定報銷,并且不受起付線和封頂線的限制。三級醫院普通門診定額報銷40元,二級普通門診定額報銷28元、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定額報銷19元。住院醫事服務費按比例進行報銷。
第二是醫療服務項目。對此次調整的43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除國家明確規定不報銷的項目外,都納入了醫保報銷范圍。其中,新增的55項專項護理和新生兒診療項目全部納入報銷范圍。
10.如何加強公立醫療機構特需醫療服務管理,確保基本醫療?
答:根據區域衛生規劃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北京嚴格控制三級公立醫院用于特需醫療服務的床位數,使其不得超過醫院登記床位總數的10%;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在職醫師特需門診出診單元數量,不超過醫院出診單元總量的10%。一級和二級公立醫療機構,以為轄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為主要功能,不得開展特需醫療服務。三級公立醫院在基本醫療服務量減少的情況下,不得增加提供特需醫療服務的規模。
11.醫藥分開改革后,藥師如何發揮作用?
答:取消藥品加成后,醫院會繼續提供藥學服務。醫藥分開,不意味著藥事工作的削弱,而是要更集中地在藥學技術發展和臨床服務上做工作。醫院藥事部門將會成為合理使用藥品的內部監控者和成本控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