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醫保報銷范圍怎樣?具體的報銷比例又是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報銷比例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標準及報銷比例:
1、在職職工醫保
(1)第一次住院門檻費:700元
(2)第二次住院門檻費:500元
(3)第三次住院門檻費:420元
報銷比例為:70%。
2、退休人員醫保
(1)第一次住院門檻費:500元
(2)第二次住院門檻費:350元
(3)第三次住院門檻費:300元
報銷比例為:75%-80%。
3、靈活就業醫保
(1)第一次住院門檻費:700元
(2)第二次住院門檻費:500元
(3)第三次住院門檻費:420元
報銷比例為:70%。
溫馨提示:1、住院次數均指同年內的住院次數
2、門檻費均不屬于報銷范圍
3、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參保人員的自付部分按國家規定予以補助。
城鎮居民醫保、大學生醫保和望城新農合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標準及報銷比例:
1、城鎮居民醫保:
(1)第一次住院門檻費:700元
(2)第二次住院門檻費:500元
(3)第三次住院門檻費:420元
報銷比例為:70%。
2、大學生醫保:
(1)第一次住院門檻費:700元
(2)第二次住院門檻費:500元
(3)第三次住院門檻費:420元
報銷比例為:70%。
3、新農合居民醫保:
(1)第一次住院門檻費:1000元
(2)第二次住院門檻費:0元
(3)第三次住院門檻費:0元
報銷比例為:70%。
溫馨提示:1、住院次數均指同年內的住院次數
2、門檻費均不屬于報銷范圍
3、新農合:內痔,外痔,混合痔包干價2300元,個人僅需支付690元。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城鎮居民:
每次需扣除30元“門檻”費后,其余的費用才開始按規定進行結算,“門檻”費累計達到200元后則不再收取。
報銷范圍
在下列情況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1)在非城鎮職工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
(2)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費用
(3)未按規定辦理轉院手續,參保居民自行前往安順市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外的醫療機構就診的費用
(4)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治療的費用
(5)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藥和診療目錄外的費用
(6)各種美容、健美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非疾病治療項目費用
(7)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就醫的
(8)因違法犯罪、酗酒、自殺、自殘(精神病除外)就醫的
(9)屬于工傷支付的醫療費用
(10)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費用
(11)其他不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范圍的。
報銷材料
城鎮居民:
(1)住院發票原件(有財務部門監制章或稅務部門監制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
(2)出院小結(加蓋就診醫院章)
(3)疾病證明書(加蓋就診醫院疾病證明章)
(4)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加蓋就診醫院章)
(5)《社會保障卡》復印件(未領到《社會保障卡》時無須提供)
(6)《居民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還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明
(7)轉外就醫的需提供經過備案的《貴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申請表》
(8)急救、搶救在統籌地區內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須提供醫院證明
(9)在國內探親或是在外地患急性病住院治療的,須提供就診醫院的疾病證明書、街道辦事處證明。
城鎮職工:
(1)有效報銷單據(有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監制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
(2)出院小結(非疾病證明書)應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經過(含手術)、治療后轉歸情況、出院注意事項(加蓋就診醫院章)
(3)醫療費用明細清單應包括:藥物、檢查、治療、手術、化驗等每項的名稱、用量、次數及單價等),加蓋就診醫院章
(4)轉診轉院的需提供轉診轉院審批手續,出差、探親的需由單位提供出差、探親證明
延伸閱讀:貴陽市最新醫療保險政策
一、貴陽市醫療保險政策:報銷標準
1.醫保報銷標準統一
貴陽市范圍內實行統一的門診、住院、門診大病、重大疾病報銷標準,參保人員在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就診按相應的報銷比例進行報銷。
2.醫保門診報銷標準
門診報銷限制在區(市、縣)內的縣級定點醫療機構,區(市、縣)外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不予以報銷,門診全年累計封頂報銷400元,具體報銷標準為:二級醫院報銷50%,一級醫院報銷50%,鄉級醫院報銷60%,村級醫院報銷70%。
3.普通住院報銷標準
每個參合人員住院報銷全年累計封頂報銷15萬元,參合患者在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費用按新農合承認費用根據不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予以報銷。其中貴陽市縣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三級醫院報銷60%,一級醫院報銷70%,二級醫院報銷75%,鄉級報銷80%。
二、貴陽市醫療保險政策:大病補償政策
貴陽市將建立病補償統籌基金,補償基金從當年新農合基金或累計基金結余中提取基金5%,由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貴陽分公司具體實施。
三、貴陽市醫療保險政策:新農合政策
1.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后,民政部門認定的困難群眾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陽市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筑府發〔2012〕23號)的標準進行救助。
2.提高農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按照省衛計委統一要求開展兒童兩病、婦女兩癌等24種重大疾病保障工作,采取單病種限額付費和單病種定額付費方式,新農合補償比例為80%。
3.做好新農合基金補償與公共衛生專項補助的銜接,新農合基金只能用于參合農民的醫藥費用補償,應由政府另行安排資金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不應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設有財政專項經費支持的“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艾滋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等公共衛生項目,救治經費必須首先按照財政專項經費補助政策或經費使用有關規定執行,剩余部分的醫藥費用再按照新農合規定補償。不得以新農合補償代替財政專項補助,不得用新農合資金沖抵其他專項資金或填補其他資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