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醫保卡的用法及使用范圍規定
醫保卡的用法
1、醫保分兩個帳戶,個人帳戶,體現在醫保卡內的錢,可以用來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統籌帳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員發生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由統籌帳戶支付
2、在就醫的時候,向定點醫院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該醫保報銷的部分由醫保和醫院結算,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在結帳的時候,該個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余額和現金支付
3、住院報銷的時候,有個起付線(起付標準一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也就是說起付線的錢需要自己支付,超過起付線的部分才能根據當地醫保的規定報銷,報銷比例各地是不一樣的,并且不同的醫院和不同的項目也是不一樣的,無法具體給你,大概80%,詳細的你可以去當地勞動保障網上了解。
新參保的制卡需要兩個月之后取卡,你是辦理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還是靈活就業人員職工醫療保險哪?不同種類享受的比例與時間都不同哦。就拿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必須正常繳費半年后才能享受住院。
無論哪種醫保,需要門診就醫或住院治療,必須到指定醫院就診??醫保定點醫院(或居保定點)。這樣的醫院以統一的醫保系統讀卡處理。
所謂醫保卡看病“報銷”,并不是原來以為的憑發票報取現金,而是醫保系統通過讀卡識別持卡人的繳費情況、人員身份情況,在門診繳費或出院結算時,系統自動按文件規定的支付比例,劃取持卡人醫保卡上個人賬戶金額或收取就醫人現金,換句話說,就是用醫保卡看病不交現金或少交現金就是社保給你“報銷”了。
至于具體的支付比例、范圍限制就很多了,例如藥物、治療分甲類、乙類、自費等,“報銷比例”不同;醫院級別不同住院“門檻費”不同;年度內首次住院和后來的住院“門檻費”又不同;在職與退休“報銷比例”不同;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報銷比例”也不同......無論怎樣,所有“報銷”條件都是統一的醫保體統設定好的,不會因個人原因或醫院原因而改變,持卡人個人不需要操太多心,自己或單位按時繳費就行了。
醫保“門檻費”怎么個收法
住院門檻費
住院門檻費就是住院報銷的起付線
“門檻費”是一種不準確的說法,準確的稱謂是“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或稱“起付線”。
它并非是醫保中心或醫院額外向住院患者收取的一筆費用,而是相關政策規定的參保人員報銷醫療費用所劃定的一條報賬底線。
即:醫保中心只按規定對介于“起付線”與“封頂線”之間的費用予以報銷,而低于“起付線”的這部分費用則由患者自己承擔。
例子說明:
“1月5日,我在省腫瘤醫院做了一次化療,花了近1600元。去年我也在那里做化療,一共四次,每次才700多元。為什么年前年后沒隔幾天用同樣的藥卻花的錢出現這么大的差異?”1月18日,王女士向記者反映了她用醫保就醫時遇到的疑惑事。
據王女士講,她去年在省腫瘤醫院做了腫瘤切除手術,各種費用大約花了一萬多元,隨后又階段性做了四次化療,效果很好。今年年初,他繼續到腫瘤醫院做了一次化療,兩天后出院一結算,費用卻比去年一次多了900元。王女士找到該醫院醫保辦公室,工作人員向她解釋這900元屬于“門檻費”。“還是和去年用一樣的藥,怎么忽然間就多出個‘門檻費’呢?”王女士非常不理解。
就此,記者咨詢了市醫保中心相關人士,其工作人員解釋,“門檻費”就是起付費。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要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要設立起付標準(即起付線)和最高支付限額(即封頂線)。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共同支付。“門檻費”每年支付一次,并且住院起付標準因醫院等級不同而需要支付不同的起付費,按規定,一級醫院起付費為300元,二級醫院起付費為400?600元,三級醫院起付費為900元,其中醫大一院、醫大二院、陸軍總院為1200元。王女士就醫的省腫瘤醫院屬于三級醫院,住院起付費是900元。而王女士去年在四次化療前已經做了一次切除手術,住院起付費已經在做這次手術時支付了,所以在隨后的化療過程中就不必再額外交納。但是根據“門檻費”一年一交納的規定,今年1月5日王女士化療時,住院起付費900元則必須交納,但2005年當年住院治療則不存在繼續交納“門檻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