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日從人社部獲悉,截至目前,全國已有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等17個省區市實現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城鄉醫保制度“并軌”的效果究竟如何?會否影響參保積極性?對醫保基金的管理有怎樣的作用?
覆蓋范圍過半:減少重復參保和投入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對于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系、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近年來,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弊端逐步顯現,重復參保、重復投入、待遇不夠公平等問題日益突出,不僅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和負擔,而且不利于社會公平和人員流動。
“以前在老家參加了新農合,每年繳納一百多塊錢,生病后醫療費可報銷一半以上。”湖北仙桃農民王宇說,到武漢打工后在武漢看病,新農合不僅報銷比例沒有老家高,開的一些藥還報不了。在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的背景下,許多農民工遭遇這種情況。現在,這一狀況正在得到改變。
今年1月,國務院印發文件,決定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統一”。同時明確了出臺相關政策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提出各省(區、市)須在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做出規劃和部署,各統籌地區須在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
達內記者梳理發現,已有多地實現城鄉醫保統一管理,加上國務院文件印發前已全范圍實現醫療保險城鄉統籌的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8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目前這一數字已經達到17個。
“通過整合醫保基金、統一定點管理,參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鄉一體化的經辦服務,城鄉居民醫保關系轉移接續也會更方便。”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褚福靈說。人社部數據顯示,僅山東一省整合就剔除重復參保250萬人,當年節約財政重復補助資金8億多元。
報銷范圍擴容:差別繳費逐步過渡
城鄉醫保制度整合后,城鄉居民不再受城鄉身份的限制,醫保管理服務實現一體化,城鄉居民待遇普遍提高,不少地區新農合用藥目錄得到大幅擴容。
比如,內蒙古的新農合藥品目錄由原來的1988種增加到2600多種,增幅達到三成以上,新農合實際報銷比例將逐步向城鎮居民靠攏;河北省按照保障待遇“就高不就低”進行整合,新農合用藥目錄有1000種左右,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用藥目錄約有2400種,整合后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用藥目錄能達到2900種左右;寧夏統一藥品目錄,農民可報銷品種由918種擴大到2100種。
“由于部分地區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可采取差別繳費的辦法逐步過渡。因此,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后,在繳費和報銷政策上,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將有所不同。”褚福靈說。
針對“泛福利化”傾向的擔憂,多地在醫保整合方案中提出,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要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完善居民醫保籌資機制的基本原則,是回歸社會保險屬性。”人社部社保研究所醫療保險研究室副主任王宗凡表示,隨著全民醫保的實現,均衡個人和政府的籌資責任和負擔,有利于政策的優化,避免政府“無限兜底”的發生,使得醫保系統具有更好的可持續性。
先歸口后整合: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
城鄉醫保制度該由誰來管理?在制度整合前,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兩項制度是由人社部來管理,而新農合則是由衛計委管理。從地方的選擇來看,整合后的17地明確均由人社部門統一管理城鄉居民醫保。
對此,褚福靈表示,單獨建立醫保管理機構,既徒增巨大成本,更增加協調難度。“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大險種的社會保障體系,五項保險之間內在聯系緊密,不可分割。將醫保納入社會保險體系統一管理,符合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總體目標要求,遵循了醫保制度運行規律。”他指出。
與養老保險基金類似,在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的背景下,醫保基金也面臨越來越大的支付壓力,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甚至有相當一部分省份出現了當期收不抵支的狀況。“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后,增強了醫保基金的互助共濟能力,有利于發揮醫保對醫改的基礎性作用,促進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外部激勵制約,為‘三醫聯動’改革提供了堅實基礎。”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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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率先實現居民醫保城鄉統籌基本醫保參保率達98%
達內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目前,廣東21個地級以上市均實施了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全面實現“五個統一”。國務院今年1月份下發的《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明確提出,全面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廣東早在2012年就已率先全面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歸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管理,實行城鄉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兩項制度并行的“二元制”。
城鄉戶籍享受同等待遇
省內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不分城鄉戶籍,統一參保繳費,享受同等醫保待遇。截至2015年底,全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10136萬人,其中職工醫保3712萬人,城鄉居民醫保6424萬人,參保率達98%,實現制度和人群兩個全覆蓋。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籌資標準一致。2015年,各級政府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個人繳費為不低于120元。同時,加大對困難居民的幫扶力度,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農村“五保戶”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困難群體,其個人繳費由政府全額資助。
另外,加上此前已全面實現制度整合的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和兵團,全國已有10余省份在推進制度整合中均明確將整合后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劃歸人社部門管理,實現了城鄉三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乃至整個社會保險制度由人社部門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