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待遇,根據《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有關規定,深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現制定印發《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的藥品可報銷70%,不設起付線,一個醫保年度內報銷限額為15萬元。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相關 背景
深圳醫療保險
記賬比例最高
在減輕我市醫療保險參保人因罹患重特大疾病造成的經濟負擔方面,我市多年來出臺了不少政策。目前深圳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在全國已經是最高的,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每個醫保年度基本醫保基金支付限額最高可達到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倍,按照目前的計算基數62619元計算,基本醫療保險每個醫保年度支付限額最高可達到將近37.6萬元。
此外,我市設立地方補充醫療保險,使得參保人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2000多個品種的藥品目錄的基礎上,可比國內其他城市的參保人多享受地方補充醫保藥品目錄以及診療項目,地方補充醫保最高支付限額為100萬元。
深圳醫療保險記賬比例最高,目前國內一些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記賬比例為50%至70%,有些地區的記賬比例僅為30%。國家出臺相關指導意見要求到2020年基本醫療保險記賬比例要達到70%。但目前深圳的政策規定,參保人發生的住院藥品費用,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的,退休人員按 95%、其他人員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記賬范圍;參保人發生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內診療項目和一般醫用材料的,退休人員按95%、其他人員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記賬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