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六安市大病醫保相關信息
為進一步減輕重大疾病患者經濟負擔,提高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切實解決參合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2013年,我市正式啟動新農合大病保險試點工作。建立新農合大病保險,是健全全民醫保體系的重要內容,是把醫改持續推向深入的重大舉措,也是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新農合大病保險被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
2013年,我市堅持政府主導、專業運作、責任共擔、持續發展的原則,積極啟動新農合大病保險試點工作。霍邱縣、舒城縣被首批確定為我省新農合大病保險11個試點縣,在全省率先啟動實施。,本著自愿的原則,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新增葉集區為試點縣。自此,我市已有3個縣(區)開展新農合大病保險試點。2015年,實現新農合大病保險全覆蓋。截至3月底,我市霍邱縣、舒城縣已辦理2013年度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3437人次,共支出保險金2538.55萬元。
一、商業保險機構承辦
新農合大病保險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承辦單位是由省級衛生、財政部門統一招標,我省確定國元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為新農合大病保險承辦機構。合同期暫定3年(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試點縣從3家中標公司中,選擇確定1家公司承辦本地新農合大病保險。
商業保險機構承諾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則,盈利率控制在1.5%;建立新農合大病保險專帳,實行專賬管理、單獨核算,補償基本信息向社會公開。探索大病保險與新農合補償 “一站式”服務, 建設新農合大病保險結算信息系統,與新農合信息系統之間實現互聯互通,自動化結算大病保險補償。
目前,我市霍邱縣、舒城縣確定的商業保險機構為國元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葉集區確定的商業保險機構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資金籌集和管理
新農合大病保險資金以縣區為單位籌集,原則上按當年新農合參合人均15元左右標準,從新農合統籌資金中予以安排。按季度從新農合基金財政專戶分批撥付至商業保險公司大病保險。
大病保險資金由試點縣新農合管理中心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給商業保險機構。商業保險機構建立專賬管理、專項核算。按照以下順序進行年度結算:
(1)盈利提取。在一個合同年度內,承辦商業保險公司首先按照統籌地區大病保險專項基金預算總額×盈利率預算,提取盈利部分,提取盈利部分后的專項基金數額作為盈虧結算的基數。
(2)結余。商業保險公司賠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險補償款后,如有結余,結余部分全部返還新農合基金財政專戶。
(3)虧損。商業保險公司賠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險補償款后,如出現虧損,非政策性虧損部分全部由商業保險機構承擔;政策性虧損部分由新農合基金與商業保險機構分別按70%與30%的比例分擔。
三、資金用途及合規費用范圍
(一)資金用途
1.支付新農合大病保險合規可補償費用;
2.支付大病保險合同約定的商業保險機構合理盈利。
(二)合規費用范圍
參合年度已享受新農合住院補償或者特殊慢性病補償,新農合補償后個人自付的住院費用及特殊慢性病門診費用列入合規費用范圍,多次住院以及多次特殊慢性病門診費用累加計算。我省統一規定16項費用不列入新農合大病保險合規費用范圍。
四、補償標準與補償辦法
(一)起付線
省統一規定,大病保險起付線1-2萬元,由統籌地區根據新農合基金承受能力自行確定和動態調整。目前,我市3縣(區)起付線均暫定2萬元。
(二)合規可補償費用計算公式
大病保險合規可補償費用=參合患者合規的住院及特慢病門診費用-新農合已補償費用-原新農合補償起付線(多次住院的,累計計算)-大病保險起付線。
新農合大病保險合規可補償費用可以單次住院計算,也可以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門診費用累加計算。
按病種付費病種住院患者,新農合已補償費用=實際住院醫藥費用-患者自付費用。
(三)大病保險分段補償比例
大病保險合規可補償費用分費用段設定補償比例,各費用段補償額累加得出大病保險總補償額。
新農合大病保險合規可補償費用分段補償比例(%)
費用分段 | 省內醫療機構補償比例 | 省外醫療機構補償比例 |
0-2萬 | 40% | 35% |
2-5萬 | 50% | 45% |
5-10萬 | 60% | 55% |
10-15萬 | 70% | 65% |
15萬以上 | 80% | 75% |
注:新農合大病保險單次補償,凡合規可補償費用中含有省外住院醫藥費用的,一律執行省外醫療機構補償比例。 |
五、報銷
(一)自愿選擇。大病患者可選擇以單次住院費用結報大病保險補償,也可選擇以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門診累計費用結報大病保險補償。
參合年度內辦理第2次及第2次以上大病保險補償,本著利益最大化原則,重新累計大病患者前次及本次大病保險合規可補償費用,分段計算大病保險補償總額,減去前次大病保險已補償額,得出本次大病保險應補償額。
(二)報銷次序。參合患者先辦理新農合報銷,后辦理大病保險報銷。
自行購買商業保險的大病患者,原則上先辦理商業保險報銷,再憑發票復印件(加蓋原件收存單位公章)申請新農合報銷及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
重復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不得重復報銷,一律憑發票原件辦理其中一種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未享受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不得享受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待遇。
(三)補償材料。按照必要與簡便原則,由各縣區新農合管理中心與承辦商業保險機構協商后,確定需要提供的有關材料,向參合患者告知。
(四)補償地點。在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或者商業保險機構辦理大病保險結報一、六安市大病醫保的范圍包括哪些
大病保險,指的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2012年8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委《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大病醫保報銷比例不低于50%。
二、六安市大病醫保保障對象
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
三、六安市大病醫保資金來源
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
四、六安市大病醫保保障標準
患者以年度計的高額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斷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
五、六安市大病醫保保障范圍
六安市大病醫保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合規醫療費用,指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醫療費用(可規定不予支付的事項),具體由地方政府確定。各地也可以從個人負擔較重的疾病病種起步開展大病保險。
六、六安市大病醫保各地措施
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改委、衛生廳等部門聯合制訂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從保障內容、特定病種和困難群體保障、資金籌集、承辦方式等七個方面,明確了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啟動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實施意見》明確,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所有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 員。當參保(合)人員住院費用按現行醫保政策規定報銷后,對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達到起付線的,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含基本醫保在內原則上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20萬元。
六安市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原則上按當地城鄉居民當年醫保籌資標準的5%予以安排,不再向參保(合)人另外收取大病保險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籌資標準。
《實施意見》還提出,將進一步提高特定病種和困難群體保障水平,對尿毒癥、兒童白血病等20類特定病種,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方式,民政救助對象其合規醫療費用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90%。
此外,福建省紅十字會在新農合、城鎮醫保、商業保險、民政救助等報銷補償后,存在醫療費用負擔仍然過重、經濟陷入困境甚至無法維持繼續治療的大病救助對象,將給予再一次的救助。
六安市大病醫保擴容
我國農村醫療保障重點將向大病轉移。肺癌、胃癌等20種疾病全部納入大病保障范疇,大病患者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達到90%。
納入大病保障的20種疾病: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六安市大病醫保進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3年10月25 日上午10時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13年第三季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介紹,人社部積極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已有23個省份出臺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確定120個試點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