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機構: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文號: 津人社局函〔2015〕24號
發文日期: 2015-01-21
關于調整殘疾軍人基本醫療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批復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關于明確殘疾軍人基本醫療保險費率的請示》(津社保報〔2015〕2號)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失業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4〕96號)和原市勞動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的通知》(津勞社局發〔2008〕8號)精神,自1月起,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由6.3%調整為7%。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