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補助金的標準是什么,醫療費用如何報銷?
一、醫療補助金的標準是什么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可以補助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60%—80%的醫療補助金。具體標準是:
(1)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的,按照醫療費的60%給予補助;但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60%;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按照醫療費的65%給予補助;但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65%;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照醫療費的70%給予補助;但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70%;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照醫療費的75%給予補助;但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75%;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按照醫療費的80%給予補助;但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80%。
二、醫療費用如何報銷
自費藥品和檢查是肯定不能夠得到報銷的,醫療保險報銷,需要到當地醫療管理中心或指定醫療機構醫保結帳窗口報銷。
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醫保卡,原始發票,用藥清單,病歷本等其它材料。醫療保險的報銷是按比例進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動。其報銷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檢查和用藥情況,醫療等級等因素有關。舉個例子就比較清晰了,A類藥品可以享受全報,C類就需要全部自負費用,而B類報80%,自負20%的比例。
某人用掉醫藥費總計9000元,而報銷公式是這樣的:(9000-500《起付線》-自費藥)70%,如果說自費藥占據很大比例,其報銷下來是沒有多少金額的。
另外需要到指定醫療機構就醫,這點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