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
具體的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呢?相信有相當一部分人存在困惑,本文介紹了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為大家解開困惑。
幾乎所有人都知道上了醫療保險,并不意味著所有的醫療費用都可以報銷,但對于具體的報銷數額,能說清楚的并不多。
東城區勞保局醫保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上了醫保后,如果是在職職工,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
而無論哪一類人,門診、急診大額醫療費支付的費用的最高限額是2萬元。舉例來說,如果您是在職職工,在門診看病的花費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報銷50%,就是2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費用,目前一個年度內首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時,無論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起付金額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按50%確定,就是650元。而一個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住院費用)最高支付額目前是7萬元。
住院報銷的標準與參保人員所住的醫院級別有關,如住的是三級醫院,從起付標準到3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5%,也就是報銷85%;3萬元到4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0%,報銷90%;超過4萬元到最高支付限額部分的費用,則95%都可以報銷,職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員個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職(就是上述的)職工的60%,但起付標準以下的,都由個人支付
幾乎每位去醫院就醫者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在掛號、開藥時醫務人員總是要問患者是醫保還是公費醫療或是自費。難道看病、吃藥也要“看人下菜碟”?某醫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眼科醫生告訴記者,一般來說,問這個問題主要是考慮到醫保參保人員只有消費醫保目錄里的藥品才能報銷,在療效差不多的情況下,盡量為參保人員選擇能夠報銷的藥。而對于自費的患者來說就可以有更多的選擇
那么,醫保目錄里的藥品是如何確定的呢?記者從市勞保局醫保處了解到,北京市的基本醫療保險目錄里的藥品主要是以勞動部公布的目錄為主,北京市有權在15%的范圍內根據本市的發病情況組織專家進行調整。一般來說,選擇的原則是安全可靠、費用合理、臨床必需,而一些費用比較貴、副作用大、臨床應用少的藥品不列入目錄,如果患者要使用只能自費
東城區勞保局醫保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相關規定,職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在加入醫保后,參保人員都會拿到一個北京銀行的活期存折,個人繳納的2%基本醫療保險全部劃入個人賬戶。一般到門診看小病的錢由個人賬戶出,個人賬戶里的錢個人可以自由支配,原則上是用來支付日常小額醫療費用和按規定應該由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其利息是按照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但國家不收取賬戶中存款的利息稅。因此參保人員只能從這個賬戶里往外取錢,而不能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