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適應于公司內從事管理、生產的所有人員。
2、目的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產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為了完善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確保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團體紀律,使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達到顧客滿意,特制定本制度。
3、職責
3.1質量管理部負責對各部門的質量獎罰過程監督。
3.2總經理負責獎勵基金審批。
4、獎懲原則
4.1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根據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4.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鼓勵員工為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正確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
4.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作業流程與獎懲制度內容
5.1、生產、檢驗產品質量百分比標準
5.1.1普通件
注:檢驗員抽檢過程中,如發現不合格品或廢品由生產員對其進行全檢合格后通知檢驗員,檢驗員再按照以上比例進行重檢。
5.1.2主要件
鉗工、銑工、焊工、鈑金、車工生產質量標準及檢驗標準:技術圖紙中標注的主要件,生產員工在加工零件或組裝時嚴格按照圖紙、技術要求仔細、認真的進行加工生產及組裝,產品不能存在任何缺陷及超出規范要求的誤差,嚴禁不合格品的產生,合格率應達到98%以上。檢驗員對各環節檢驗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對其認真、仔細的進行全檢,以保證產品質量使損失減少至最低。
5.1.3關鍵件
鉗工、銑工、焊工、鈑金、車工生產質量標準及檢驗標準:技術圖紙中標注的關鍵件,生產員工在加工零件或組裝時嚴格按照圖紙、技術要求仔細、認真的進行加工生產、組裝,產品不能出現任何缺陷必須保證產品質量100%合格。檢驗員對各環節檢驗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對其認真、仔細的進行全檢,生產過程中對無法補救不能滿足產品質量的產品做報廢處理。
5.2公司內部質量獎勵
公司每月對員工生產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匯總分析,并根據質量狀況進行獎勵。
5.2.1.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對上道工序進行檢驗,如發現材料或上道工序產品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及時上報并隔離,從而避免了本工序不合格品的產生,每次給予獎勵100元。
5.2.2.對當月廢品率產生較少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50元;季度內廢品率產生較少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100元,半年內廢品率產生較少的員工授予“質量標兵”證書并給予獎勵300元。
5.2.3檢驗員根據日常檢驗及工作狀況,季度內無出現錯檢、漏檢現象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200元,半年內無出現錯檢、漏檢現象授予“質量標兵”證書并給予獎勵300元。
5-3.原材料控制(含外協件)
5.3.1.技術部產品工程師根據產品要求制訂材料采購標準及技術要求,并發放至采購部和質量部;采購員須按照技術部制訂的采購標準選擇適宜的供應商采購原材料;質量部根據材料采購標準/技術要求制訂檢驗標準,實施檢驗;需采購材料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或采購標準/技術要求不明確導致無法采購,每次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罰款50元,如影響生產進度,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罰款100元;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而采購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應采購人員罰款50元;因采購原材料不合格影響生產者每次考核相應采購人員罰款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罰款200元。
5.3.2.原材料采購(外協)到廠后倉庫保管員清點到貨數量填寫《入庫單》并通知檢驗員,檢驗員根據《入庫單》對來料按照技術標準、檢驗標準對每種材料進行抽樣檢驗,抽樣比例同上5.1,合格后在《入庫單》上簽字并出具《檢驗報告》;倉庫保管員根據檢驗員入庫單的簽字和《檢驗報告》辦理入庫手續。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庫,檢驗員須上報,經質量主管和技術主管簽字確認并將特采意見附至檢驗報告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經檢驗或不合格材料未經質量部主管和技術主管簽字確認而辦理入庫,考核相應采購人員、倉庫保管員每人罰款100元。如未上報檢驗員未經檢驗的材料已投入使用,考核倉庫保管員罰款100元;對已檢驗合格入庫的材料發現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或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現批量不合格,對相應檢驗員考核罰款200元。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者檢驗員每次考核罰款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罰款200元。
5.3.3.倉庫發往車間的材料須填寫《出庫單》,《出庫單》零件標識清晰、完整(應包含:出庫日期、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批號、原材料生產/加工日期等),車間領料人員如發現《出庫單》標識不清者可要求倉庫保管員予以建立,否則可拒收材料;車間的標準件材料無標識,每次分別考核車間領料員(操作員)罰款50元,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考核車間領料人(操作員)罰款100元。
5.4技術管理
5.4.1.產品工程師負責將客戶要求轉化為內部技術要求及工藝要求,同時對客戶要求轉化的正確性及完整性負責,對已轉量產的產品因工藝設計不合理或技術要求不明確而導致產品不合格或造成客戶重大抱怨,對相關產品工程師責任人考核罰款200元,對其直接主管考核罰款300元。
5.4.2產品工程師負責現場作業指導及生產過程參數的確定,對已轉量產的產品應出具作業指導書及工藝相關技術文件。生產員工按照作業指導書及工藝文件進行操作,如現場操作無作業指導書及工藝文件考核生產操作員罰款50元;導致不合格品產生造成損失者,每次考核生產操作員罰款100元。
5.5檢驗管理
5.5.1無標識的材料、產品轉入本工廠,檢驗員須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并上報,隱瞞不報每次考核罰款50元。
5.5.2檢驗員檢驗出產品不合格后有權要求員工暫停生產,以控制不合格品繼續產生。如長時間(30分鐘以上)不能正常生產通知組長并上報生產部負責人和質量部負責人,如不及時上報影響生產每次考核罰款50元。對檢驗員發出停止生產要求而生產員工拒不執行者,每次考核罰款5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罰款100元。
5.5.3對檢驗任務應做到急生之所急,當天工作如無故不完成且造成生產停工待料每次考核責任人罰款20元。
5.5.4檢驗員根據組裝員工組裝的產品的不同,進行過程檢驗。
5.6現場控制
5.6.1.生產工藝和作業指導書由技術工程師負責起草并發放至車間,設備的操作指導書由設備工程師負責起草并發放至車間,缺少相關指導一份考核責任人罰款50元。
5.6.2.生產開始前操作工必須對設備進行點檢,確認設備完好后方可開始生產,"點檢表″應填寫完整,內容正確、字跡清晰;如發現設備異常,須立即填寫"設
備維修申請單″上報生產部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同時在點檢中標注異常情況,未按要求進行點檢每次考核相應操作員罰款20元,設備帶病作業每次考核操作員罰款50元,記錄填寫不符合者每次考核操作員罰款10元。點檢表每日與生產報表一同交于生產部。
注:"點檢表″每天將點檢情況按符號劃入格內
完好√ 異常△ 待修 × 修好 ○
5.6.3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按要求使用或組裝相關生產工裝、器具、防護工具和產品零部件等,確保產品質量。不按要求使用者導致工具損傷,根據工具價格每次考核罰款20-50元。造成零部件質量損失者根據零部件價格考核罰款30~100元。
5.6.3.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出現的不合格品及時上報直接主管、檢驗員,檢驗員進行登記、隔離、標識和處置并填寫“不合格品處置登記表”,對隱瞞不報者,每次考核罰款50元,導致不合格品(批量15/100件以上)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罰款100元。
5.6.4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工藝要求、作業指導書和設備操作指導書進行生產、組裝,根據生產計劃填寫“交檢單”并記錄過程、領料數據、合格零件數據、造成廢品等,檢驗員對此數據與“不合格品處置登記表”進行核對,未按要求記錄者,每次考核罰款50元,記錄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罰款20元。
5.6.5各組裝員工(首件)根據自行組裝產品需要,通知檢驗員進行過程檢驗并將檢驗內容填寫“交檢單”,檢驗員檢驗合格后蓋合格章。
注:嚴禁標準件丟失,標準件丟失后領用將記錄考核中。
5.6.6對自行生產完畢的半成品、成品,須經檢驗員抽檢,抽檢合格后檢驗員在交檢單上簽合格章,產品隨檢驗單一起轉入下個工序,未向檢驗員報檢而轉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罰款50元;產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須經質量部主管和技術部主管簽字確認;產品不合格未經特采而轉入下個工序者,考核相關操作人員罰款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罰款200元;對已檢驗合格的半成品在下個工序發現批量(10件以上)均不合格,經確認屬本工廠責任者,每次考核檢驗員罰款200元,考核操作員罰款100元。
5.6.7生產現場需保持整潔,有序;設備、工具、模具完好無損,擺放整齊,檔案完整;現場使用作業指導書、工藝文件完整、有效;現場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應區域且區域標識顯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發現一處不符合考核車間組長罰款50元。
6、質量處罰流程
6.1、質量部開具罰款單
6.1.1、責任人確認
6.1.2主管領導確認
6.1.3報人力資源統計
6.1.4總經理批準
6.1.5報財務扣款
7、質量獎勵流程
7.1、質量部開具獎勵單
7.1.1部門負責人確認
7.1.2品管部確認
7.1.3報人力資源統計
7.1.4總經理批準
7.1.5報財務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