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業務的收支管理制度主要管控風險點是怎樣的呢?以下是為大家分享的收支業務管理制度主要管控風險點,供大家參考借鑒,歡迎瀏覽!
篇一:收支業務管理制度主要管控風險點
我所在的單位為大型國有、中央直屬企業,其發展歷程與機制轉換、公司治理、內控制度的應用與完善息息相關,逐步建立了一整套為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特別是2000年開始實施的全面預算管理,突出了財務管理的計劃和預算職能,突出強調以資金管理為主線,以資金投入為起點、資金增值為落腳點,企業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確立了“全面預算管理、全員廣泛參與、全過程成本控制”的財務管理模式。通過實施全面預算管理,使公司的銷售規模連年增長,財務狀況得到極大改善。而全面預算管理的有效實施,取決于其內控制度的健全與完善,現對預算業務管理實施過程中的主要風險點進行歸納和總結,旨在提高預算執行力,有效防范風險。
一、我公司預算業務管理體系基本架構和基本業務流程
二、預算管理流程主要業務風險及控制措施
全面預算是企業加強內部控制、實現發展戰略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同時也是企業內部控制的對象。其基本流程一般包括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預算考核三個階段。這些業務環節相互關聯、相互作用、相互銜接,周而復始地循環,從而實現對企業全面經濟活動的控制。
(一)預算編制環節主要業務風險及控制措施
1、預算編制以財務部門為主,業務部門參與度較低,可能導致預算編制不合理,預算管理責、權、利不匹配;預算編制范圍和項目不全面,各預算之間缺乏整合,可能導致全面預算難以形成。
針對這方面風險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預算管理委員會由最高管理層成員和關健職能部門行政負責人共同組成,融入了生產、經營、質量、投資、裝備、財務等各職能部門行政負責人,在預算的審核過程中能夠對預算的各個方面從專業角度提出不同意見。
(2)在預算編制過程中明確了各個部門、單位的預算編制責任,使企業各個部門、單位全部參與到預算的編制過程中。首先由各專業管理部門在對今年實際預算執行情況、全年預完情況以及預算年度SWOT分析(即優劣勢和機會風險分析評估)的基礎上做出專業預測,提出歸口管理的年度建議指標;其次由計劃財務部綜合各專業管理部門提出的建議指標和今年實際預算執行情況,對預算年度的各種情況進行反復平衡,提出公司財務預測方案,經預算管理委員會研究后提出年度預算總目標,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定后,由預算管理委員會下達;然后由各專業管理部門圍繞年度預算總目標編制專業預算,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逐層分解落實預算指標和具體的作業計劃,報計劃財務部審查;最后經計劃財務部反復平衡、匯總后,編制公司年度預算,編制預算說明和年度預算實施方案,確定一級指標體系的分解落實,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后發布實施。
(3)將企業經營、投資、財務等各項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都納入預算編制范圍,形成由經營預算、投資預算、籌資預算、財務預算等一系列預算組成的相互銜接和勾稽的綜合預算體系。我公司全面預算指標體系包括四部分內容:生產經營成果預算、資本運營預算、資金平衡及績效評價指標預算和預算指標分解實施方案。前三部分內容以利潤預算為中心平衡財務預算與專業預算,保證年度經營效益目標實現;以資金平衡為手段統籌當期效益與后勁投入,保持企業可持續發展;以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為控制企業整體運行情況的“晴雨表”。根據其相互間的內在聯系,以資金為紐帶,構成完整的全面預算指標體系。預算指標分解實施方案,是根據年度預算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責任單位,確定各責任單位的橫向歸口管理指標和部門自身控制指標,以保證一級預算指標的順利完成。
(4)公司成立了績效考核評審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任正副主任,與關鍵職能部門的行政負責人共同組成,其工作職責主要是確定考核原則,審定考核范圍,核定考核指標,制定考核辦法,提出獎懲措施,客觀公正地評價各單位、各職能部門在經營管理、生產運營、服務質量等方面的工作業績,以達到實現企業經營目標、提高員工滿意度和促進企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2、預算編制所依據的相關信息不足,可能導致預算目標與戰略規劃、經營計劃、市場環境、企業實際等相脫離;預算編制基礎數據不足,可能導致預算編制準確率降低。
針對這方面風險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根據公司的戰略發展目標即中長期發展規劃確立公司的年度預算總目標,使企業戰略發展目標在各個年度預算中得到體現,從而保證企業戰略發展目標的順利實現,確保預算編制真正成為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的年度具體行動方案。
(2)全面預算中的專業預算主要由銷售預算、生產預算、采購預算、質量預算和相關費用預算等組成,由各個專業管理部門深入開展企業外部環境的調研和預測,在對預算年度情況充分分析的基礎上,圍繞年度預算總目標進行編制,全面考慮在市場、價格、生產能力、產品工藝、合理庫存等方面的因素,從專業角度提供具體實施方案,確保預算編制以市場預測為依據,與市場、社會環境相適應。
(3)重視和加強預算編制基礎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管理、生產統計報表、質量統計報表、材料采購情況表、會計核算等,確保預算編制以可靠、翔實、完整的基礎數據為依據。
3、預算編制程序不規范,橫向、縱向信息溝通不暢,可能導致預算目標缺乏科學性和可行性。
針對這方面風險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堅持 “以充分預測分析為基礎,自上而下、自下而上、雙向反復相互整合,再自上而下層層落實”的方法編制年度預算。
(2)年度預算編制程序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做好本年度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對影響主要預算指標完成情況的非經常性因素、事項進行逐項剖析,全面、客觀地分析評價本年度實際運行情況,作為下年度預算對比的基礎。
第二、依據本年實際運行情況及各專業預算初步匡算公司預算基本情況。
第三,以公司預算要求的收入規模、利潤目標為導向進行調整。對預算年度各影響因素進行調研、預測和評估后,依據各因素對預算利潤目標的影響,要求各部門對專業預算進行調整。
第四,依據調整后的各專業預算編制公司預算。在專業預算調整不到位或無法滿足公司預算要求時,調整相關專業預算。
第五、上報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年度預算草案,由預算管理委員會在聽取匯報后確定公司預算規模及各專業預算調整方向。
第六、根據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年度預算規模及各專業預算調整方向編制公司全面預算(草案)。
第七,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定年度預算(草案)。
第八,下達審定后的年度預算。
4、預算編制方法選擇不當,或強調采用單一的方法,可能導致預算目標缺乏科學性和可行性。
針對這方面風險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在不同的外部市場環境下選擇不同的預算編制方法。如在編制2009年度預算時,為積極應對外部市場變化的不確定性,反映各種不同變化情況下的預算水平,更好地發揮全面預算管理的控制和導向作用,按彈性預算方法編制了預算,分別確定了年度預算確保指標、力爭目標和奮斗目標,有利于根據市場情況的不斷變化調整預算的執行。
(2)根據各預算的不同特點采用不同的預算編制方法。如對收入預算,采用增量預算法,對費用預算采用零基預算法,對利潤預算采用固定預算法等。
5、預算目標及指標體系設計不完整、不合理、不科學,可能導致預算管理在實現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促進績效考評等方面的功能難以有效發揮。
針對這方面的風險,設定全面預算指標體系包括四部分內容:生產經營成果預算、資本運營預算、資金平衡及績效評價指標預算和預算指標分解實施方案。其中:
(1)生產經營成果預算包括專業預算和財務預算,它以利潤預算為中心平衡編制。專業預算主要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采購預算、質量預算和相關費用預算等,由各個專業管理部門在對預算年度情況充分分析的基礎上,圍繞年度預算總目標進行編制,全面考慮在市場、價格、生產能力、產品工藝、合理庫存等方面的因素,從專業角度提供具體實施方案;財務預算主要包括銷售收入預算、產品成本預算、費用預算、稅金預算、利潤預算等,要求依據公司確定的年度預算總目標,正確平衡生產、銷售、采購等各環節情況來加以編制。
(2)資本運營預算包括短期投資預算、長期投資預算、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和科研及新產品開發預算等,要求相關部門根據公司發展規劃、近期財力、籌融資渠道、生產技術需要等方面制定,重點保證企業技術改造預算。
(3)資金平衡及績效評價指標預算。包括現金流量預算、貨幣資金收支平衡預算、資金籌措預算、資產負債表預算、績效評價指標預算等。
(4)預算指標分解實施方案。根據年度預算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責任單位,確定各責任單位的橫向歸口管理指標和部門自身控制指標,以保證一級預算指標的順利完成。
6、編制預算的時間太早或太晚,可能導致預算準確性不高,或影響預算的執行。
針對這方面的風險,每年自8月份開始即對上半年或1-7月份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系統分析、評價,根據當年實際預算執行情況,考慮各種因素預測全年各項指標預完情況,對預算年度主要預算指標做出大體預測,10月份重新對1-9月份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對預算年度主要預算指標做出修正,11月份預算將要定稿時,對1-10月份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對預算年度主要預算指標再次做出修正,12月份集中進行平衡、匯總、匯報、審核,至預算年度1月1日正式下發,既保證預算指標接近實際,又能在預算年度開始時及時執行。
(二)預算執行環節主要業務風險及控制措施
1、缺乏嚴格的預算執行授權審批制度,可能導致預算執行隨意;預算審批權限及程序混亂,可能導致越權審批、重復審批,降低預算執行效率和嚴肅性。
針對這方面風險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強調以預算指標為各項收支的依據。經批準的預算是公司全部經營管理活動收支的依據。成本費用預算是各職能部門管理控制的主要依據,非出現“情勢重大變化”的特殊情況,公司各項成本費用支出不得突破業已審定的預算額度。
(2)嚴格財務支出審批程序。各項成本費用、資本性支出等預算的執行應嚴格審批手續,預算內資金支出實行責任人限額審批制度;對歸口管理的費用,各費用支出單位需經過管理部門審批備案方能到財務部門報銷;對于預算外事項必須履行事前審批程序后方能予以報銷,小于5000元的預算外事項由主管副總審批,大于5000元的預算外事項由總經理審批,重大預算外支出需提交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3)強化現金流量預算管理,細化資金預算安排,堅持量入為出,不留缺口,確保現金流安全。
2、預算執行過程中缺乏有效監控,可能導致預算執行不力,預算目標難以實現。
針對這方面風險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建立了主體公司、主體子公司和輔助子公司等各單位一級預算指標分解體系,確定了各職能部門的橫向歸口管理指標、自身控制費用指標和各二級單位的縱向承包指標。各單位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管理要求進行全面預算指標的內部再分解,同時各單位負責人負責具體經濟指標,建立與其匹配的預算指標過程控制和措施保證體系,確保年度各項預算指標的全面完成。
(2)建立預算執行實時監控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預算執行中的偏差。對于工程項目、對外投資等重大預算項目,密切跟蹤其實施進度和完成情況,實行嚴格監控。
(3)為了提高預算的執行力,確保年度預算目標的完成,在此基礎上實行了月預算管理,進一步提高過程運行質量和效率,強化預算的預測、管控功能,通過月度預算編制、預測、執行、控制、反饋、考評,對實際情況和全年目標完成情況進行連續動態地實時監控,給決策者提供決策依據。月度執行預算作為每月的控制預算,是保證年度目標完成的有效手段。
3、缺乏健全有效的預算反饋和報告體系,可能導致預算執行情況不能及時反饋和溝通,預算差異得不到及時分析,預算監控難以發揮作用。
針對這方面風險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按月編制《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并定期向預算管理委員會報告,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加以改進,使各項預算指標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2)針對預算執行過程中產生較大偏差的重點指標,在深入現場調查研究、掌握大量現場活情況、充分搜集相關資料的基礎上,運用財務管理和管理會計的技術方法和手段,形成《專題分析報告》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指出問題存在的現狀、形成的原因及應采取的對策,有利于公司管理層對重點環節進行疏導暢通,保證預算指標按計劃、有步驟的運行。如對產品質量問題、應收帳款超占問題、成品資金積壓問題、存在較大產銷差問題等都進行過專題分析,得到了公司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并且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緩解,保證了預算目標的順利完成。
(3)建立預算執行情況分析例會制度。每月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報出后,由計劃財務部組織預算管理委員會成員逐家到各責任單位召開現場經濟運行分析例會,先由責任單位行政負責人匯報本月本單位預算指標完成情況,說明存在的差距和原因,提出按計劃完成預算指標存在的困難和需要各專業部門配合的工作,然后各專業部門對該責任單位在市場服務、產品質量、生產組織、能源消耗、信息化建設、人員管理等方面的表現進行簡要評價,對需要本部門配合的工作予以答復或做出承諾,對保證各責任單位按進度完成其承擔的預算指標、理順經營活動中各方面的關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三)預算考核環節主要業務風險及控制措施
預算考核環節的主要風險是預算考核不嚴格、不合理、不到位,可能導致預算目標難以實現、預算管理流于形式。針對這方面風險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建立健全預算執行考核制度。公司成立了績效考核評審委員會,其工作職責主要是確定考核原則,審定考核范圍,核定考核指標,制定考核辦法,提出獎懲措施,客觀公正地評價各單位、各職能部門在經營管理、生產運營、服務質量等方面的工作業績。
(2)制定科學的預算考核指標體系。建立了分層次的、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的內部績效考核模式,分別確定各層次的績效考核指標。第一層次:對主體生產分廠、主體子公司、輔助子公司、經營部門實行以定量指標為主、輔以定性指標的績效考核。第二層次:對中層管理干部、各職能部室、黨群部門實行以定性指標為主、輔以定量指標的績效考核。同時各專業部門依據專業管理考核細則對生產單位、輔助服務單位及職能部室實施專業管理考核,生產及輔助服務單位依據逆向考核標準對職能部室、輔助服務單位實施逆向考核,均采用加、扣分考核模式,按各單位相應分值兌現獎懲。第三層次:對員工實行“業績定崗、績效分配、鼓勵創新、按勞取酬”的績效掛鉤薪酬制度。第四層次:設立總經理獎勵基金,用于全面完成公司生產經營目標時對全體員工實施獎勵,或用于在一定時期內構成公司生產經營管理重點環節、重要專項工作及做出突出貢獻員工的獎勵支出。
(3)堅持公開、客觀、反饋和時效的原則。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用事實說話,把考核結果與被考核者進行溝通,將平常考核與月度、季度、年度考核有機結合起來,保證考核結果及時兌現。
篇二:收支業務管理制度主要管控風險點
第一條為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行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市直行政事業單位。
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包括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不包括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市財政部門主管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建立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不得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