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出臺的《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立足于新的歷史方位,著眼制度建設,堅持問題導向,完善運行機制,確立了地方黨委工作規則,為引領地方黨委規范運行提供了科學指南。市委書記作為市委的“班長”,對《條例》的貫徹落實負總責,必須全面扛起第一責任人責任,推動《條例》落地生根。
1、堅決扛起“把方向”的政治責任。
方向決定成敗。《條例》明確要求,黨的地方委員會必須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把好方向,市委書記必須帶頭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定不移向黨中央看齊,向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堅持示范帶動,帶頭學習黨章、尊崇黨章、遵循黨章,帶頭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自覺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自覺在政治定力、擔當精神、工作方法、敬業精神上向黨中央、向對標看齊,努力爭當“四個自覺”模范,帶動各級領導干部層層立標桿、作示范,推動形成以上率下、上下互動、自覺向黨中央看齊的良好局面。加強教育培訓,著力抓好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學習教育,對黨中央重要文件、重要講話以及省委重要文件,第一時間傳達學習,第一時間研究貫徹,第一時間推動落實,補精神之鈣、固思想之源、培為政之本,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在任何情況下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強化思想引領,加強對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領導,堅定“三個自信”,積極培育和踐行,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深入推進國學經典進課堂和書香社會建設,努力實現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則面前,立場堅定、旗幟鮮明,面對謬誤蠱惑之論,敢于亮劍、敢于發聲,牢牢掌控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
2、堅決扛起“管大局”的政治責任。
《條例》明確規定,黨委書記主持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面工作,對黨委工作負主要責任。管好大局,市委書記必須充分發揮好市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抓黨建,帶頭履職、模范履職,團結帶領班子其他成員,共同承擔起加強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的政治責任,對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實行全面領導,對黨的建設全面負責。管好大局,市委書記必須確保市委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職盡責,加強對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等的領導,支持和保證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等依法依章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發揮這些組織中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證縣區黨委依法依規正常履職,加強對群團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的領導,充分凝聚起全市上下的強大合力,動員、組織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團結帶領群眾實現黨的目標任務。管好大局,市委書記必須認真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責任,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理念,進一步細化實化地方黨委主體責任,完善市委全會、市委常委會會議、書記專題會等工作規則和程序,堅持完善基層黨建工作季度督查調度會議制度、黨建責任清單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和市縣鄉村四級述職述責述廉制度,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層層落實任務,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管好大局,市委書記必須全面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力行“三嚴三實”,帶頭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模范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30條規定,模范遵守“六大紀律”和“五個必須”,修身齊家,樹立良好家風,嚴格管束身邊工作人員,保持反“四風”正黨風、反腐敗倡清廉的戰略定力,持之以恒、堅韌不拔,深入推進重要崗位輪崗、工作日志、干部日常巡察、黨風廉政建設巡查、擬提拔干部重大事項審核、政府性投資項目審計、縣鄉村三級財務審計、來信來訪舉報干部核查等八個全覆蓋,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潔從政環境。
3、堅決扛起“作決策”的政治責任。
《條例》規定,黨的地方委員會及其常委會議事決策應當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策,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市委書記在市委班子中處于核心地位,在班子集體決策時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要堅持任何決策部署都必須以貫徹中央精神為前提,以增進人民福祉為落腳點,增強法治意識,尊重客觀規律,積極開拓創新,不斷提高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平。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充分發揚黨內民主,認真傾聽各方意見,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堅決防止獨斷專行和“一言堂”,堅決防止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努力在領導班子中營造濃厚的民主氛圍;勇于負責,敢于擔當,善于在民主的基礎上實現正確的集中,把黨委一班人的思想、意志和行動有效統一起來,堅決防止我行我素、各行其是,堅決防止莫衷一是、一盤散沙;對班子成員做到光明磊落、坦誠相待,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武器,堅持在黨性原則基礎上維護團結,互相信任、互相諒解、互相支持、互相監督,不斷增強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創造力。推動建立對決策的有效督查、評估和反饋機制,實行黨委決策項目化、清單化、責任化管理,建立決策臺賬,明晰決策責任,抓好決策實施,對全會作出的決策,書記牽頭負責,常委會負責組織實施;常委會作出的決策,常委班子同志按分工負責組織實施,書記負責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對決策執行過程中需要作重大調整的,實行誰決策、誰調整,對重大問題必須堅持集體決策,任何人不得越級越權擅自決定。
4、堅決扛起“保落實”的政治責任。
以實則治,以文則不治。《條例》規定,黨的地方委員會要“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黨組織決定”。地市黨委在黨的組織結構中居于承上啟下的重要地位,市委書記肩負“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重大責任,必須把“崇尚實干、狠抓落實”作為座右銘,切實承擔起“保落實”的政治責任,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在本地區得到全面正確貫徹落實。帶頭增強保落實的能力本領,認真學習經濟、政治、歷史、文化、社會、生態、科技等方面的知識,用科學知識把自己更好武裝起來,大力提升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能力、適應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能力、運用新的發展理念指導實踐的能力、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能力,努力克服“知識恐慌”“能力恐慌”問題。帶頭善用保落實的科學方法,堅持謀定而后動,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改革創新,堅持依法依規,堅持統籌兼顧,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努力以科學方法推動正確落實,堅決防止瞎干、蠻干、胡干、亂干。帶頭錘煉保落實的優良作風,增強心系群眾的為民情懷,增強攻堅克難的勇氣魄力,增強艱苦創業的奮斗精神,增強久久為功的思想境界,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朝乾夕惕、宵旰圖治,推動“十三五”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帶頭完善保落實的工作機制,制定強有力的組織措施、考核措施、激勵措施、督查措施,健全人人負責、環環相扣、行之有效的工作責任制,強化崇尚實干的用人導向,褒獎那些埋頭苦干、狠抓落實的干部,教育和調整那些只尚空談、不干實事的干部,問責和懲處那些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干部,努力營造崇尚實干、恪盡職守、樂于奉獻的工作氛圍。
5、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
扛起第一責任人責任,抓好《條例》貫徹落實,當前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抓好學習培訓。市委書記要帶頭精讀原文、深悟原理,先學一步、學深一層,將《條例》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時時銘記、處處踐行。堅持學習教育全覆蓋,通過中心組學習、專題報告會、理論研討班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全體黨員干部的教育培訓,推動《條例》入耳、入腦、入心,達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目的。堅持必讀、必學、必考,將學習《條例》與學習黨章、系列重要講話、《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結合起來,對市縣(區)兩級黨委班子、市直部門黨組(黨委)和班子成員,每年集中學習培訓兩次、集中考試一次,做到全面系統、力求融會貫通。堅持將黨章黨規黨紀和系列重要講話納入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任前考試內容,不斷提高黨員領導干部思想水平和行動自覺。
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條例》為黨在地方的各項工作立了規矩、劃了紅線,是行為標尺、是紀律準繩。我們唯有牢固樹立看齊意識,自覺扛起政治責任,嚴格落實《條例》規定,努力促進黨的執政目標實現,方能不負組織重托、不負時代召喚、不負人民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