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中央決定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和深入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行動以來,在市財政委、市審計局的統一部署下,我區按照中央、省、市各級行動方案要求,認真扎實地開展自查自糾階段的工作,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有效地規范了財經秩序和促進了我區社會經濟的發展。現將我區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自查自糾階段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自糾階段整體工作情況
根據中央、省、市行動實施方案要求,本次納入整治范圍的是全區816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其中:黨政機關259 個,事業單位474個,社會團體及公募基金會83個)。我區于8月22日順利完成第一階段的自查自糾統計和檢查工作,未發現我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存在“小金庫”及違反財經紀律問題。
二、加強嚴肅財經紀律和深入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行動工作的對策
(一)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財政資金使用單位對“小金庫”的認識
2013年以來,我區各部門采取有效措施,認真開展整治“小金庫”和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等專項行動。從自查自糾情況看來,一些單位個別人員法制觀念比較薄弱,缺乏自律,對“小金庫”的嚴重性和危害性認識不足,存在“只要錢不落入個人‘腰包’就沒事了”的觀念。通過本次專項行動,使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更好地抓好“三公”經費、會議費等預算管理,進一步治理“小金庫”,切實嚴肅財經紀律,真正從源頭上斬斷不良作風的“資金鏈”。
(二)齊抓共管,杜絕“小金庫”滋生的土壤
財政監督應貫穿財政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財政預算、管理、監督各職能科室應結合各自的職責,在預算源頭上控制,在資金管理上把關,在財政監督上查處,改變重預算,輕管理的理財方式,逐步樹立績效財政的理財觀。
(三)進一步發揮財政集中核算的監管作用
目前我區已形成區街兩級財政集中核算的財務管理模式,區街兩級核算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對財政用款單位的資金監管,切實把好財務管理關,并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進一步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
通過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階段工作,我區進一步提高了對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整治的思想認識,提高了財政財務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接下來,我局將認真總結本階段工作經驗,進一步抓好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小金庫”防治長效機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