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維護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廣西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規范》(桂建金管〔2011〕26號)規定,現將防城港市2020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0年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為12%,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防城港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9年防城港市轄區內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8165元,據此,設定2020年度防城港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9541元,單位、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各為2345元,合計為4690元。
二、2020年住房公積金的最低繳存比例為5%,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桂政發〔2020〕1號)的規定,防城港市2020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10元/月,據此,設定2020年度防城港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810元,單位、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各為91元,合計為182元。
三、新設定的月繳存基數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執行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