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住建部、自治區住建廳先后出臺一系列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的等一系列新政,我市也出臺了《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的實施意見》(防金委發〔2015〕1號)、《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力度的通知》(防金管通〔2015〕19號)等多個新政策,使公積金支取、貸款的政策更加人性化,更加方便實惠群眾,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個人住房消費。近期,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出臺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號)等新政,伴隨著央行四次調息的動作,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及時調整打包推出多項公積金使用利好政策。下面就讓我們來看看這些公積金的新政將會給繳存職工及其家庭帶來怎樣的利好:
一、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
(一)裝修提取
當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低于75%時(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上月的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為準),繳存職工裝修自住住房的,每套房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自住住房建筑面積×裝修單價。裝修單價根據市場變化情況適時調整。
當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高于75%時,繳存職工裝修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套住房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參照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低于75%時的辦法提取;當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高于75%時,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尚未還清的繳存職工,裝修自住住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購房提取
2015年7月,我市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力度的通知》(防金管通〔2015〕19號):繳存職工購置自有產權住房的,可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貸款)或合同生效之日(住房主管部門合同備案)起兩年內,一次或分次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支付房款,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所購房屋實際支付價款。分次提取的,同一套住房每年不應多于3次。
(三)還貸提取
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條件的繳存職工,可以提供住房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住房購買合同,先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預付購房款,再根據需要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租房提取
無房職工只需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不再要求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稅務發票等,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且以租房名義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其公積金貸款。
二、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新政調整為繳存職工家庭可申請兩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即“認貸不認房”,不再查詢借款人家庭持有住房套數。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已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如果還想改善居住環境可以申請第二次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執行同期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二)今年全國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下調4次,每次下調幅度均為0.25%。目前,5年以下公積金貸款利率由3.75%下調至2.75%,5年以上公積金貸款利率由4.25%下調至3.25%。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具體實惠體現:以最常見的貸款30萬元為例,以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按照目前公積金貸款5年期以上利率為3.25%計算,貸款30 年,每月還款1305.6元,累計還款總額為470016元;同等條件以現行商業貸款5年期以上利率為4.9%計算,每月還款1637.1元(按利率上浮 5%計算),累計還款總額為589356元。兩者還款總額相差119340元。
三、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
(一)異地貸款業務范圍
今年6月,廣西就已提出了在北部灣經濟區內“南北欽防”四個市實行異地貸款。10月起公積金異地貸款不再受限于北部灣經濟區,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不僅在全區推行,而且可以全國互通。全面推行異地貸款后,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職工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可按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異地貸款業務流程
1.我市公積金管理機構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我市公積金管理機構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我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四、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非公企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
積極開展住房公積金擴面工作,建立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的合同制在崗職工,行業協會、社會團體、新社會組織職工和規模以上非公經濟組織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制度,分期分批將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體制,支持職工剛性購房貸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