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浙江省麗水市人民政府網站獲悉,麗水將自4月1日起調整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
麗水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2017:首付比例提至30%
據浙江省麗水市人民政府網站,麗水將自4月1日起調整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
3月28日上午,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二次成員會議審議通過了調整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
4月1日起,麗水市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最低比例將由20%調整為30%,貸款最高限額由70萬元調整為60萬元,高層次人才貸款額度也相應降低10萬元;全市繳存職工對危舊住宅房屋綜合治理時可使用住房公積金。
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的建議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為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資產風險,減少貸款資金缺口,保證我市住房公積金業務正常開展,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建議對我市貸款、提取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調整首付款比例。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最低比例由20%調整為30%。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70萬調整為60萬;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40萬調整為30萬。
在麗水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第一至四類高層次人才,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100萬調整為90萬,僅高層次人才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70萬調整為60萬。在麗水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第五類高層次人才,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80萬調整為70萬,僅高層次人才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60萬調整為50萬。
三、在危舊住宅房屋綜合治理過程中,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業主維修加固危舊住宅房屋和拆除危舊住宅房屋重建的,可以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提取額不超過業主應分攤的維修加固或拆除重建費用;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尚不足支付維修加固危舊住宅房屋或拆除危舊住宅房屋重建費用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貸款擔保應滿足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求。
四、為推進“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到實處,對以下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的環節和材料進行簡化:
(一)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取消所在單位審核環節。
(二)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取消轉出單位審核環節。
(三)職工退休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從身份證件能夠確認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無需提供退休證或退休批復。
(四)職工終止勞動關系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無需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
五、本規定自四月一日起執行。
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