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為您提供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繳交基數比例明細(情況證明)相關信息,暫未出臺的信息參考以前年度。如有變動,請以當地相關部門的公布消息為準。本文內容均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省、市相關文件規定,現將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審核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審核范圍
所有在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
二、審核內容
1、繳存基數計算口徑及標準。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口徑計算。
1月1日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1月1日后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后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繳存基數上下限。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為13044元(石家莊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最低為2609元(石家莊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3、單位繳存比例12%,個人繳存比例10%。
三、審核程序
1、各單位應在6月18日?8月31日,向管理部申報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資料。具體包括:加蓋單位印章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審核表》、《住房公積金匯繳明細表》及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發放表。
2、主城區繳存單位,將審核資料交到所屬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縣(市)和礦區、藁城、鹿泉、欒城繳存單位,將審核資料交到本縣(市)、區管理部。
3、審核通過后,單位方可辦理7月份以后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
四、注意事項
1、審核時,人數較多的單位要報送Excel電子表(報盤同時也提供打印蓋章表格一式兩份)。如調整當月繳存職工有增減變更的,在辦理基數調整業務時還需提供《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變更明細表》。
2、審核通過后,各單位要將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
3、各單位在調整繳存基數時,同時要對職工個人信息進行核對,如有錯誤,請及時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