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九江公積金貸款需滿足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等條件,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
一、九江公積金貸款需要什么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但在我市繳存不滿6個月的,如將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轉入我市公積金中心,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證明合并計算。
3、申請人必須是購買產權人或產權共有人。
4、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自籌資金)支付比例不低于房屋總價的20%,對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為6-12(含)個月的市縣,對已結清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提高為40%。
5、須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并辦理了合同登記備案。
6、無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7、具有穩定、合法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且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每月的還款額度不能超過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主借款人月收入必須超過月還款額。
8、申請貸款時,本人及配偶任何一方的貸款或貸記卡,在近36個月內有連續3期或累計6期以上的逾期記錄或準貸記卡透支超過180天以上未還記錄的,屬惡意拖欠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9、須在購房合同備案后6個月內,提出貸款申請。
二、九江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9、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11、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癥,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三、住房公積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于工資總額屬性,屬于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