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多舉措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力度
近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 由廣西住建廳、廣西財政廳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適當放寬公積金貸款政策,多項舉措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住房消費力度,切實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已經開始實施。
多項公積金提取限制放寬
記者從《通知》上看到,在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方面,多項提取限制放寬。其中包括租房、異地購房、支付首付款等方面都有所提及。其中包括:
——租住廉租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繳存職工,可憑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租住資格證明及租房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全額支付租金。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以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租金的手續復雜繁瑣,導致很多人望而卻步。《通知》簡化了租住廉租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提取手續,將促使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繳存職工有效地使用公積金。
——繳存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可以憑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購房資格證明及購房證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以前提取公積金只限于支付貸款,不能支付首付款。《通知》規定購買保障性住房的繳存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這是一個新的舉措。
——無房繳存職工(含配偶)在工作及戶籍所在城市以外購房的,可憑所在地住房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及購房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住房的購房款和貸款本息。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以前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必須有一方在異地工作才能支取,《通知》規定只要能出具無房證明,無需在異地工作也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一套住房的購房款和貸款本息。
——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可在全部付清購房款(不含貸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年內辦理。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以前提取公積金必須憑發票申請一年內有效。《通知》延長至2年了。
——非城鎮戶口從業人員、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內的短期用工人員、非廣西戶籍繳存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以前規定必須要辭職兩年才能提取,《通知》取消了這個限制。城鎮戶口、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原規定辦理。
騙取住房公積金的將納入金融信用“黑名單”
記者了解到,《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住房產權管理部門要建立信息的核查和檢驗機制,防范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通知》要求職工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如實申報信息和提交真實證明材料,未如實申報信息或者提交虛假證明材料的,除退回騙取的住房公積金外,公積金中心還將騙提的信息作為不良記錄錄入住房公積金檔案(系統)并提交人民銀行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通知》加大了對騙取住房公積金行為的打擊力度,騙取套取公積金行為將被嚴厲查處,還將納入金融信用“黑名單”,這將會對其產生一系列的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