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常州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流程的內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詢小編,今天華律網小編針對該問題,梳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可以幫您答疑解惑。
(一)市內就醫
參保人員須憑《常州市市區城鎮居本醫療保險證,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方可享受規定的保險待遇,結算時僅需支付個人自負部分,居民醫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市醫保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其中,需要門診治療大病和特定病種的,須到相應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辦理申請手續,經市醫保中心審核確認后,再享受相關醫保待遇。
(二)市外轉院轉診
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市外治療的,由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科主任提出并填寫《常州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外轉院轉診審批表,經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報市醫保中心批準后,辦理轉院轉診手續。其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在規定的市內就醫支付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0個百分點。
市外轉院轉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參保人員憑《常州市市區城鎮居本醫療保險證、病歷記錄、出院小結、費用明細清單、發票原件等材料,到市醫保中心審核確認結付。
參保人員所患疾病經本市相關機構確認不符合市外轉院轉診條件或未經本市相關機構確認直接發生的市外就診醫療費用(限住院、門診大病醫療費用),醫保基金按照規定的市內就醫支付標準的50%給予補助。
(三)異地居住參保人員就醫
參保人員如實際居住在本統籌區以外地區的,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常州市市區城鎮居本醫療保險證和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暫住證等居住證明,到市醫保中心辦理異地居住就醫審批手續,可以選擇實際居住地3家醫療機構就診,異地普通門診統籌不受首診、轉診制的限制。
異地居住期間發生的住院、大病門診和門診特定病種醫療費用,參保人員憑《常州市市區城鎮居本醫療保險證、病歷記錄、出院小結、費用明細清單、發票原件等材料,到市醫保中心審核確認結付。已辦理異地居住就醫審批手續的參保人員不再享受本地住院、大病門診、門診特定病種和普通門診統籌待遇,但回本地發生的急診醫療費用可以到市醫保中心審核確認結付。
(四)在外地發生急診住院的處理
參保人員外出期間發生急診住院的,須在住院一周內報市醫保中心備案。外地急診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參保人員出院后三個月內憑《常州市市區城鎮居本醫療保險證、急診證明、急診門診病歷、正規發票原件(復印件不受理)、詳細清晰的清單、出院小結、身份證復印件,到市醫保中心審核確認結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