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葫蘆島市民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呢?所需材料和報銷流程比例是如何規定的?本文為你介紹關于葫蘆島城鄉居民醫保怎么報銷及報銷比例政策說明相關知識。
據了解,自今年11月起,遼寧省直醫保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年報銷額度從40萬提高至60萬元,門診特病統籌基金不再設起付標準,轉往北京、天津、上海三地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由原來的8所擴大到58所。
29日,省人社廳發布通知,決定調整省直大額補充醫療保險賠付額度、參保人員門診特病、住院及轉往外地就醫等相關政策。住院年報銷額度由40萬提高到60萬元。通知顯示,調整后的政策為“自2016年起,省直參保人員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年賠付額度,由原來的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保持10萬元不變”。
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門診、急診等費用的報銷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
現金報銷業務承辦部門
城鎮醫療保險現金報銷業務按參保地屬地化管理,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鎮醫療保險科負責。
報銷條件
1、申請人已經辦理參保手續、足額繳交醫療保險費
2、合作醫療指定醫療機構就醫;
3、參保人在備案醫療機構就醫發生了住院醫療費用,并先行支付現金,且保存有關單據和資料。
辦理材料
1、原始收費收據;
2、費用明細清單;
3、門診病歷;
4、疾病診斷證明書;
5、社會保障卡;
6、身份證;
7、銀行賬戶。
辦理流程
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提交材料地點:參保人屬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區社保分局醫保科。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請
1、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受理。
2、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人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正材料。
4、逾期不補正,視為撤回申請。
5、但補正材料后,申請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內重新提出申請。
申請完成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查材料并批準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后,予以報銷。
報銷比例標準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按照參保人員的類別確定不同的標準。
1、是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2、是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3、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準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