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杭州主城區大病醫保已經落地,現在參保人員最關心的就是醫保的報銷問題,下面小編以問答的形式總結了杭州市大病醫保報銷流程。詳情可參見“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首先,享有杭州市主城區醫保的參保人員需要醫生開具電子處方單并去醫院醫保辦進行醫保備案,然后再去定點藥店配藥。
問:如何判斷外配處方是否進行過醫保備案?
答:凡是經過醫保系統備案的外配處方,在處方顯著位置都會顯示外配處方備案號。
問:定點零售藥店如何受理外配處方?
答:定點零售藥店受理外配處方流程不變。參保人員持外配處方至定點零售藥店配藥時,定點零售藥店駐店藥師在醫保結算系統輸入處方備案號(具體模塊由各定點醫院自行開發),核對紙質處方內容與外配處方信息一致后,就可按規定調劑藥品。
問:關于外配處方信息化管理的其他問題?
答:1)外配處方有效時間為自定點醫療機構開具處方起的三個自然日。
2)現行的非處方藥和雙軌制處方藥調劑規程不變。
問:主城區特殊藥品大病保險政策覆蓋的對象有哪些?
答:1、參加主城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2、參加主城區子女統籌醫療的人員。
3、參加主城區醫療保障的離休干部無固定收入的配偶。
問:主城區特殊藥品大病保險政策待遇保障水平如何?
答: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參保人員在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符合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的特殊藥品費用,按以下規定結算:
1、承擔一個起付標準,具體為:
(1)持有有效期內《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杭州市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證》、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低收入農戶證》的參保人員為5000元,其他參保人員為2萬元;
(2)年度零售價格累計金額低于2萬元(含)的特殊藥品,起付標準為8000元。
2、年度支付最高限額為45萬元。
3、起付標準以上最高限額以下部分藥品費用,基金承擔比例為:5000元以上至2萬元(含),基金承擔50%;2萬元以上至20萬元(含),基金承擔60%;20萬元以上至45萬元(含),基金承擔70%;最高限額以上部分的藥品費用,由參保人員個人承擔。
年度中參加特殊藥品大病保險的,其待遇起始時間與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起始時間一致。
問:參保人員從何時起享受特殊藥品大病保險待遇?
答:我市參保人員享受特殊藥品大病保險待遇的起始時間為2015年1月1日。
問:主城區特殊藥品大病保險報銷業務在哪里辦理?
答:特殊藥品大病保險的報銷業務由杭州市醫療保險事務受理中心統一受理,具體地址為:杭州市西湖大道149號二樓。
問:主城區特殊藥品大病保險報銷需要事先備案嗎?
答:符合特殊藥品大病保險用藥規定的參保人員,應先辦理相關疾病和用藥的備案手續。由定點醫療機構經治醫生填寫《杭州市醫療保險特殊用藥備案單》,經所在醫療機構醫保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至杭州市醫療保險事務受理中心辦理備案。2015年9月15日前,已使用特殊藥品的,可在辦理醫藥費報銷手續時備案。
備案所需材料:
1、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
2、疾病診斷書(須加蓋定點醫療機構公章)和《杭州市醫療保險特殊用藥備案單》(由醫院醫生填寫,醫院醫保辦蓋章)。長住外地人員需提供加蓋當地醫院公章的疾病診斷書以及與疾病診斷相關的證明材料,包括疾病化驗單、疾病的診斷報告單以及出院記錄等;
3、委托辦理的還需攜帶代理人身份證。
問:辦理備案手續后,如何報銷特殊藥品費用?
答:備案后,經治醫生可按規定給參保人員使用已備案的藥品,參保人員可持購藥原始發票及相關材料到杭州市醫療保險事務受理中心辦理報銷手續。
醫療費報銷所需材料:
1、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證歷本》;
2、《醫療費用申報單》;
3、醫療費收據原件;
4、本人銀行卡(16周歲以下人員需使用非本人銀行卡,或參保人員已死亡的,需提供雙方證件、關系證明及有關說明);
5、就診病歷、藥品費用明細清單(需注明藥品單價和數量等)及其他審核所需的相關資料(長住外地參保人員需提供與費用明細相對應的處方復印件);
6、委托辦理的還需攜帶代理人身份證。
問:醫療機構無藥品庫存時可到零售藥店購藥嗎?
答:備案通過后,具備資格的經治醫生可按規定給參保人員使用已備案的藥品。當所在醫療機構無藥品庫存時,可由醫生開具外配處方并上傳電子處方信息,參保人員可持紙質處方至市內特殊藥品大病保險醫保定點藥店購買藥品。
問:參保人員在外地發生的特殊藥品費用,可以報銷嗎?
答:參保人員按規定辦理轉外或長住外地登記備案手續后,在主城區以外地區(限境內),發生的符合大病保險規定的特殊藥品費用,可按規定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