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社保局獲悉,2019年度潮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從本月1日至11月30日開始辦理參保或減員、變更手續。原參保家庭如果沒有進行減員登記或變更手續的,社保經辦機構將視其為自愿續保。
據了解,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80元,各續保家庭應保證在扣款賬戶中存入足夠金額以便按規定扣款,否則將視為自動停保。以村委會為參保單位的,由所屬村委統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適當提高部分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提高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標準。將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待遇由單次限額(含一般診療費,下同)30元、年度累計限額150元,提高為單次限額40元、年度累計限額200元(困難群體單次限額100元,年度累計限額1000元);二是降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將本市三類醫院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由原來800元/次,降低為700元/次;三是降低體內置放材料的個人自付標準。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中體內置放材料的支付標準由原來個人自付50%,降低為個人自付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