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人社局了解到,2019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開始,繳費日期自9月1日起,將持續至12月20日。在此期間,本市未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從業城鄉居民,大中專院校、技校、中小學生、幼兒和常住外來人口及本市低保戶和重度殘疾人等,到所在社區和鎮政務大廳辦理繳費。與以往不同的是,城鄉參保居民統一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20元整,不再區分成年人與學生兒童。
根據省、市醫改辦相關文件精神,2019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于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20日期間辦理參保,參保范圍為未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從業城鄉居民,大中專院校、技校、中小學生、幼兒及常住外來人口,包括本市低保戶和重度殘疾人。繳費標準為城鄉參保居民個人每人每年220元整,不再區分成年人與學生兒童。本市低保戶、無保人員和重度殘疾人(一、二級)先自行全額繳納個人繳費部分,后由同級民政、殘聯等相關部門根據繳費憑證及相關規定給予資助。
記者了解到,凡9月1日-12月20日期間足額繳納保費的城鄉居民,均可享受下一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待遇。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享受待遇日期為次年1月1日—12月31日。6個月內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憑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可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參保次日后享受本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待遇。正常繳費期內仍需要繳納下一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用。
據悉,城鄉居民門診慢性病共4類46種,申請城鄉居民門診慢性病待遇的患者需要連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兩年以上且中途無欠繳費用。城鄉居民意外傷害住院費用單次最高支付5000元,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由個人承擔。
值得注意的是,城鄉居民與城鎮職工只能參加一種基本醫療保險,不能重復參保。城鄉居民在社區參保時,慎重選擇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若發生重復參保繳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律不予退費。我市常住的異地戶籍人員可自愿在我市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醫保部門出具的未在當地參加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證明,防止重復參保和漏保現象的發生。身份證號碼作為唯一的社會保險編碼,城鄉居民在參保過程中須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作為有效證件,以保證參保人員身份證號碼真實準確。社區也將嚴格審核參保居民個人相關信息,并將居民參保信息錄入全省城鄉居民醫保管理結算系統。
在此,市人社局提醒,請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在規定時間內盡快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以免影響相關醫保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