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險應該如何辦理?
南充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后,大病保險是不需要居民另外單獨繳費的,由居民醫療保險里的費用撥付一部分出來交由保險公司來承辦大病保險,大病保險的報銷是一年每季的合規醫療達到1.2萬以上的部分,開始分段報銷,累積合規費用是指,參保人員在住院時,住院費用里除了醫保不能報銷、沒有進入醫保報銷目錄的費用之外,還要減去基本醫療已經報銷的費用,剩下的費用,年內累積達到1.2萬,就開始進入大病的報銷范圍,分為幾段:1.2萬~3萬,報銷50%;3萬~6萬,報銷60%;6萬~10萬,報銷70%;10萬以上,報銷80%。
從國家醫療保障局網站獲悉,國家醫療保障局近日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印發了《關于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原則上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280元。同時,立足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大病保險運行情況,統籌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在住院報銷、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方面,參保居民待遇將進一步健全保障。《通知》指出,2020年,將從三個方面健全待遇保障機制:發揮居民醫保全面實現城鄉統籌的制度紅利,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總體保障水平達到70%,全面落實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等;鞏固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全面落實起付線降低并統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提高到60%,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取消封頂線;發揮醫療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分類資助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居民醫保,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脫貧攻堅期內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起付線較普通參保居民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封頂線。《通知》提出,要完善醫保支付管理,加強基金監督管理,加強經辦服務。普遍實施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支付方式,開展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加強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和醫保目錄管理。建立全覆蓋式醫保基金監督檢查制度,全年組織開展兩次醫保基金監督檢查。推進做實基本醫保基金市地級統籌,完善收支預算管理。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推進一體化經辦運行,落實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提升經辦管理服務能力。